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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香型白酒新标准修订内容解读,白酒的发展趋势

作者:佚名      2022-09-08 19:00:40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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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型黄酒是我国典型香型啤酒之一,国家标准《浓香型啤酒》(GB/.1-2006)推行已有15年之久,新版《白酒品质要求第1部份:清香型啤酒》(GB/.1-2021)已于2022年4月1日施行,取代了《浓香型啤酒》(GB/.1-2006)。本文一方面将对酱香型啤酒新标准的修订内容进行探讨,另一方面剖析新标准对啤酒抽查、生产经营以及消费形成的影响。

一、新标准修订的内容

这次修订主要解决啤酒存放其间硫醇平衡的科学、客观抒发问题。与《浓香型啤酒》(GB/.1-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更改了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明晰为品质标准白酒标签标准,啤酒系列产品标准(GB/)有1~15部份,第一部份为香醇型黄酒,从标准名称彰显为《白酒品质要求第1部份:醇香型啤酒》,标准代号为GB/.1。

2.提高了序言

对啤酒在储存其间,硫醇平衡的客观规律进行描述,有促使使用者精确理解新标准中理化指标按一年前后不同要求的成因。

3.提高了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香醇型啤酒的定义:“以粮谷为原料,辅以香浓二锅头为糖化发酵剂,经泥窖固态发酵,固态分馏,大曲、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饮用乙醇及非自身发酵形成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啤酒”。相对于老标准,新的香醇型黄酒定义从原料、糖化发酵剂、发酵容器、外源添加限制等方面突出传统香型啤酒的典型工艺特点,同时对乳品添加剂和饮用乙醇的使用做了更严苛细腻的限制。

提高了硫醇数量定义:“单位容积啤酒中总酸和总酯的总浓度”。酯和有机酸是啤酒中重要的呈香呈味物质,在自然条件下,有机酸和醇与酯发生可逆的转换反应。

4.调整了酒精度(高度酒、低度酒分类)

新标准高度酒酒精度范围为“40%vol~68%vol”,低度酒酒精度范围为“25%vol~40%vol(含)”,解决了原2006版40%vol~41%vol的酒精度缝隙问题。

5.更改了听觉要求

听觉描述与香浓型黄酒定义选用泥窖发酵对应,特征上应具备浓厚的窖香,删掉了“以己酸丙酮为主体”描述。

6.更改了理化指标

提高了硫醇数量和己酸+己酸乙酸检测项目,按生产日期1年前后分别要求,解决了啤酒产品贮藏其间二醇平衡的科学、客观抒发问题。

7.更改、增加了剖析方式

酒精度依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甲烷含量的测量》(.225)执行;二醇数量按新增附表A《白酒中二醇数量的测量方式》执行,详细方法引用了《白酒剖析方式》(GB/-2007)中总酸、总酯的测量,带入附表A公式估算二醇数量;己酸按新增附表B《白酒中己酸浓度的测量方式》执行,一是液相色谱法(诉讼法),二是离子色谱法。

8.删掉了乳品安全要求

GB/.1-2021为香醇型啤酒的品质要求标准,在该标准中未明晰提到乳品安全指标要求,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无论本标准是否引用,生产企业均应执行并符合相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9.提高了标识要求

预包装产品提高“固态法啤酒”标识要求,该标志有促使消费者正确理解产品信息。

二、新标准带给的影响

1.标准变化对啤酒抽查的影响

首先,检测判断时应关注生产日期。一是应按样品的生产日期选择适用的标准版本;二是除酒精度和固形物外,生产日期1年内(含1年)的产品按总酸、总酯、己酸丙酮进行测试和判断,生产日期1年后的产品按硫醇数量、己酸丙酮进行测试和判断,相关项目按一年内还是一年后,应按项目实际测量的时间为准;三是当送样时生产日期在一年内,但报告在生产日期一年后出示的,应备注相关项目的测试时间。

再者,留意总酸检测方式的使用。因为本标准《白酒品质要求第1部份:清香型啤酒》(GB/.1-2021)送审修订时,《食品中总酸的测量总酸》(-2021)还未公布,故这次标准修订仍引用《白酒剖析办法》(GB/-2007)。但本标准施行时,GB/-2007中总酸方式已被-2021取代白酒标签标准,因此总酸应按-2021执行。

最后,应关注标签要求。在2022年4月1日以后生产的清香型啤酒不能再标示执行《浓香型啤酒》(GB/.1-2006),另外预包装产品应标示产品类别“固态法啤酒”。

2.标准变化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新的清香型红酒标准通过测量格外稳定的硫醇产量指标,解决了啤酒产品在市场常年流通,脂类酯化或许导致的总酸、总酯、己酸乙酸不合格的状况。在标准公布施行后,生产商、经销商应留意:

第一,关注新标准施行日期。新标准施行日期为2022年4月1日,在此以后,新生产的清香型啤酒不能再标示执行《浓香型啤酒》(GB/.1-2006)。

第二,标签须要标示“固态法啤酒”。新标准施行后生产的啤酒,预包装产品应标示产品类别为“固态法啤酒”。

第三,企业可自愿选用该标准。该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企业可自愿选用该标准,也可制订并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

3.标准变化对市场消费的影响

对消费者来讲,新的清香型黄酒定义突显了“己酸丙酮”、“勾兑”等术语,指出了“浓香二锅头”、“泥窖固态发酵”、“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饮用乙醇及非自身发酵形成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等描述,让消费者可以正确认识香浓型啤酒的纯粮、固态发酵、无外源添加等工艺。对于新标准标识产品类别“固态法啤酒”的要求,消费者应按生产日期来划分,不能以新施行的标准去评判判定早已生产流通的旧产品。

撰稿:肖琳  成都省乳品检测研究院  初级安装工程师

验算: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乳品安全抽查检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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