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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探索“供应链+融资担保”等创新模式,积极为重点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这一政策导向不仅释放出国家层面对普惠金融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为长期困扰实体经济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供应链+融资担保”:以政策性信用激活全链融资
在传统信贷体系中,银行主要依据企业自身的财务报表、抵押物和信用评级进行授信。然而,大量中小微企业资产轻、缺乏有效抵质押物、信用记录不完整,导致其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即便部分企业身处优质产业链中,拥有稳定订单和真实贸易背景,也因“信用孤岛”而无法将交易数据转化为融资能力。更关键的是,传统供应链金融高度依赖核心企业信用——只有核心企业愿意为上下游提供担保或确权,其供应商或经销商才能获得融资。
“供应链+融资担保”模式,正是对上述痛点的精准破局。“供应链+融资担保”模式另辟蹊径,不再单纯依赖借款企业的主体信用,而是聚焦于其在供应链中所产生的可验证、可评估、可流转的资产性权益,如应收账款、存货、订单、电子仓单、供应链票据等。这些资产虽流动性不足,但具有相对稳定的未来现金流预期,具备作为融资基础的内在价值。
在此基础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介入,对上述资产或其对应的融资行为提供增信担保。这种担保并非基于企业整体信用,而是基于特定交易场景下的履约能力和回款保障,属于“场景化担保”或“交易型担保”。通过政策性信用的注入,原本难以被市场接受的中小企业债权或票据,得以转化为金融机构认可的优质资产,从而打通融资通道。
运作逻辑:构建“交易—资产—担保—融资”闭环
该模式的核心运作逻辑可概括为四个环节:
真实交易生成可融资资产:中小微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中形成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订单等具有未来现金流的资产。
资产确权与价值评估:依托数字化平台,对交易背景、物流信息、资金流向等进行交叉验证,确保资产真实、权属清晰、价值可估。
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基于资产质量及交易结构,为融资方提供保证、质押或票据承兑担保,显著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敞口。
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融资:银行等资金方在担保覆盖下,向企业提供贷款、贴现、保理等服务,融资成本因风险缓释而显著下降。
这一闭环不仅提升了融资效率,更实现了风险的结构性分散——由担保机构承担部分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专注资金配置,企业则专注于生产经营,形成多方共赢格局。
核心价值:激活产业与金融的双向赋能
四部门力推“供应链+融资担保”模式,本质是通过金融创新赋能产业升级,实现多方共赢。对链上中小微企业而言,无需额外提供足额抵押物,即可借助核心企业信用与担保增信获得低成本融资,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稳定经营发展,破解长期以来的融资困境。
对中小微企业而言, 这意味着从"抵押物依赖"向"信用融资"的转变。依托供应链交易记录,轻资产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也能获得与其实际经营能力相匹配的信贷支持。
对产业链韧性而言, 稳定的融资担保支持有助于打通产业链资金堵点,降低核心企业的应付账款压力,改善整个生态的现金流状况,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对普惠金融体系而言, 这一模式推动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从"风险兜底者"向"信用增进者"的角色转型,促进了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发力,为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