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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统一招聘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26 12:59:10     4
为加强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优化团队人才结构,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临国资办〔2018〕42号)文件要求,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包括集团6家下属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学历岗位)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大专学历岗位)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区国资办备案。
7.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各招聘单位的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以《2023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受理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号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为线上报名。具体岗位报名邮箱详见《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名单》(附件1)。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2023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至报名邮箱。
(4)注意事项: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23年7月31日止。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7月31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家公司且限报一个岗位,且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邮件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区国资办同意后,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人数开考。
(二)材料补充及改报
时间:2023年8月3日8:00-8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补充相应材料或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至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6时。改报的资格审核时间至2023年8月5日14时结束。未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及要求:笔试为一般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笔试通知单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包括心理测试(不计分)与非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通知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作放弃面试,均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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