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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爱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26 08:10:41     21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525破10号

本院根据安徽爱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2023)皖1525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爱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26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爱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爱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8月25日前,向安徽爱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37000;联系人:张世富,联系电话:18156812659)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安徽爱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安徽爱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在霍山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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