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生态环境局

核心内容
措施总共包含着力推进“美丽中国”珠海实践、做好项目落地指导和总量指标保障、指导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创新标准工业厂房打捆环评审批新模式、提前介入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原则、加大环境信用管理支持力度、加大企业环保帮扶力度共八项内容。
01
支持措施
对企业的主要支持措施有:对进驻我市标准工业厂房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多个同类型项目打捆环评审批、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等举措;开展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环保诚信企业采取优先评优评奖、优先安排专项资金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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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方案以为企业提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创新服务,大幅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助力企业发展为目标,制定了加强环境准入引导、细化政务服务内容、创新环评审批形式、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共五方面工作措施。
01
适用范围
方案主要适用于进驻标准化厂房的中小微企业及其项目,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符合进驻标准化厂房条件的大型企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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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核心内容
01
适用范围
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02
支持措施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承发包、资质申报、市场准入及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对拥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政策有效期
2021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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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适用范围
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02
支持措施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承发包、资质申报、市场准入及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对拥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政策有效期
2021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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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定义说明
人才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人才住房可租、可售,出售的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
02
申请对象
符合“珠海英才计划”类别的人才、港澳优秀人才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具体包括:顶尖人才;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含特级、乡村工匠)、企业首席技师、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后、博士等。人才住房优先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产业人才供应。
03
租售标准
人才住房的租金和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的60%和50%。人才住房最大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左右。
政策有效期
2021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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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定义说明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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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型产业用地、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的一类产业用地及满足安全条件的二类产业用地配套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行为。
02
政策要点
①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支持政策适用对象。
②明确项目用地规划管理。
③明确项目实施住房运营企业。
④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建设标准。
⑤简化审批流程以及严格产权管理。
政策有效期
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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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或其他管理人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02
评定结果运用
(下滑阅读)
政策有效期
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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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的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02
评定结果运用
(下滑阅读)
政策有效期
2023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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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中介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定、评价、披露和使用等管理活动。
02
信用评级及使用
(下滑阅读)
政策有效期
2023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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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评价、公开、使用及管理等活动。
02
信用信息使用
(下滑阅读)
政策有效期
2023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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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01
分配对象
(下滑阅读)
政策有效期
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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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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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珠海政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