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鄂2823破2-1号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谭祥成的申请于2023年2月2日裁定受理巴东县金华民族油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13日裁定将该案指定由本院审理。查明,管理人确认巴东县金华民族油脂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14526669.35元,截止2023年7月10日已产生破产费用9097.18元,巴东县金华民族油脂有限公司名下现无任何财产,债务人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巴东县金华民族油脂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7月12日裁定宣告巴东县金华民族油脂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巴东县金华民族油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来源:巴东法院
看 巴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