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反食品浪费倡议书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本单位/企业食品安全负全责,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各环节食品安全制度和良好行为规范,做到全部上墙,要求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三、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和晨检。
四、依法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完善“三防”措施。
五、依法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六、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委报告。
七、做好反食品浪费,要主动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筷公勺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文明餐桌行动”,制止餐饮浪费。
七、诚信经营、礼貌待客,遇到消费者投诉要尽快查明问题情况,妥善合理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舆情事件。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黔江区餐饮商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