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
这是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定位于金融法律体系中的"1",发挥指导、统领、规范作用。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法律"N"以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X"需与之对标,"1+N+X"共同构建科学完备统一的金融法律体系。
草案共11章95条,核心主线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
01
草案核心要点速览

1. 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草案明确:在境内从事存款、贷款、保险、证券、期货、基金、信托、支付结算、征信等金融活动,全部适用本法。国家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这意味着:未来没有"法外之地",凡是涉及资金撮合、信用评估、担保增信的服务,都将有明确的法律约束。
2. 功能监管:不看名字看业务实质
草案第八条明确提出: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
功能监管的核心逻辑是:不管你叫"科技公司"还是"信息服务公司",只要你实际做的事情属于金融活动(如助贷撮合、信用评分、担保增信),就应当按照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待,需要取得相应批准、注册或备案。
3. 金融产品服务合规要求升级
草案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六条规定:
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须经批准/注册/登记/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
强化适当性管理:不得主动推介风险高于客户承受能力的产品,不得违背客户意愿营销;
必须如实披露费用费率、收益分配、风险程度等信息;
不得以创新名义牟取不当利益或规避法律规定。
4. 征信纳入金融活动法定定义
草案明确将征信列为独立的金融活动类别,对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纳入金融监管框架。
5. 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草案设专章(第十章)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02
新规如何影响沈阳企业融资?

结合沈阳晟桁聚鼎在本地服务一线的持续观察,草案落地后将产生以下实质性影响:
对企业主(借款端)
信息更透明:金融机构及助贷机构被强制要求如实披露"费用费率","低息引流+后端高费"的套路将失去生存空间,企业主能更清楚地算清综合融资成本(IRR);
权益保障更强:适当性管理原则意味着,机构不得向你推荐超出偿还能力的贷款产品,过度借贷的推手将被追责;
征信体系更完善:征信作为独立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后,征信信息采集与使用将更加规范,企业主的信用资产得到更好保护。
对助贷/融资服务行业
准入门槛提高:功能监管下,实质性参与信贷决策环节的助贷机构(如做信用评分、风险定价、增信兜底),需要取得相应资质或备案,无牌经营将面临取缔风险;
合规成本上升但规则更清晰:短期内行业面临洗牌,长期来看"合规者胜出、投机者出清",有利于头部合规机构建立品牌壁垒;
服务导向转型:从"信息差套利"转向"专业服务交付",谁能帮企业主真正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理顺财税合规,谁才能活下来。
03
沈阳晟桁聚鼎的应对与坚守

面对金融法立法带来的行业重塑,沈阳晟桁聚鼎的核心应对策略是"提前合规、主动透明":
坚持后收费原则:放款到账后再结算服务费,从不收取贷前费用,与草案"如实披露费用费率"的要求高度一致;
拒绝AB贷与违规增信:严格执行"谁借款谁签字",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顶名贷、担保兜底,符合功能监管对业务实质的穿透要求;
融资规划而非单纯撮合:立足沈阳本地,为企业主提供"资质诊断→方案匹配→流程陪跑→贷后管理"的全链路服务,以企业长期现金流健康为交付标准,而非单纯追求过件量;
拥抱征信合规:在征信纳入金融监管框架的背景下,晟桁聚鼎将进一步完善客户信用信息管理规范,确保数据采集、使用、存储全流程合法合规。
立法是大势所趋,合规是生存底线。金融法的出台不是行业的终点,而是良币驱逐劣币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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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文为行业解读与科普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投资建议。金融法草案内容以官方公布版本为准,具体条款以正式颁布后的法律文本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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