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素
1、资方类型:融资租赁公司;
2、目标客户:
(1)自有运力10万吨或控制运力20万吨以上的沿海运输企业;
(2)与大货主签订有长期包运合同或长期租约的航运企业。
3、业务模式:直租、回租;
4、可做区域:全国;
5、租赁物:沿海或内河航区的干散货船、多用途船;
6、融资成本:年化7-9%;
7、融资额度:不超过船舶评估价值的7折;
8、融资期限:8 年以内,且船龄+租赁期限≤28年;
9、还款方式:按月或按季还款,等额本息。
二、准入要求
1、具备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输许可证》等经营资质;
2、企业资产负债率≤70%;
3、企业或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团队从业经验≥3 年;由大型电厂、钢厂等大货主自办或主要为自身经营服务的航运企业除外;
4、船舶资质:已建成船舶具有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