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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民营企业投融资难题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4-27 21:30:20     0
如何破解民营企业投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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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融资难、融资贵是当前不少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调研发现,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既有融资渠道不通畅、银企信息不对称、体制机制制约等老问题,又面临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带来的经营收入下滑、回款不畅、资金拖欠严重等新问题,进而引发信用度下降、授信等级降低、贷款额度下降、资金链断裂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形成新情况,进一步增加了融资难度、提高了贷款成本。

一、民营经济投融资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融资规模小、成本高、渠道窄、周期长

一是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规模较低。民营经济主要由小微企业构成,当前银行贷款仍是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方式,小微企业能够获得的银行贷款比例却不足10%;二是民营经济融资成本过高。在传统融资渠道相对受限的情况下,民营经济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等其他渠道,提升了融资成本。以温州为例,2023年第三季度国有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3.82%,同期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高达15.24%,较高的融资成本对民企的日常开支和经营扩张都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三是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以债券市场为例,在2023年已发行的公司债和企业债中,民企发行人数量23家,发行规模合计127.6亿元;央企和国企发行人数量5070家,发行规模合计4.01万亿元。发行人数量方面民企占比仅0.45%,央企国企占比高达98.79%。发行规模方面,民企占比0.31%,同期央国企占比为98.94%。足见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在直接融资能力方面差距明显。由于民营经济应对市场的能力相对薄弱,尤其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市场容易对民营经济进行“一刀切”,进一步恶化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而投资者不信任以及对民企违约预期的提高,进一步提升了民企的发债成本和融资成本,形成恶性循环。

(二)趋利性执法加重企业隐忧

目前,政府财政较为紧张,有的地方出现趋利性执法,主要表现为乱收费、乱罚款,通过滥用管辖权,进行异地跨区域抓捕、冻结、划扣、侵占财物等,这对忧心忡忡的民营企业来说是致命打击。有的民企在趋利性执法乱象中碰过灰、吃过亏而不愿投资。有的企业高管及实际控制人涉案调查后,公司往往面临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因为公安机关所采取的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将直接切断企业自身的资金运转,触发资金链的断裂,最终导致企业面临破产、员工大量失业的情况,这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也是部分民营企业家选择移民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企业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确实可以依法追征,但税款的追征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5年,偷税、抗税、骗税不受追征期的限制。简而言之,如果企业没有故意偷税、抗税、骗税或其他法定情形的,单纯因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应适用追征期的一般规定即3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5年。例如,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税收“倒查30年”,实际上是企业前期欠税被追缴,并不是对超长年限进行查账补税。(见表1)

二、民营经济投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难在“结构性”错配,“贵”在企业自身能力不足,“慢”在银企信息不对称、信用体系不完善,“忧”在缺乏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一)金融领域结构性矛盾

我国的金融领域主要由国家银行控制,而国家银行的天然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尽管中央一再强调国有银行要加强为民营企业服务,尤其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但由于追责问责机制等压力始终未能形成有效的动力机制。不仅如此,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存在较大差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金融不公平。这种现实也导致了多种形式的“非法”民间融资,越是民营企业发达的地方,“另类融资”方式越多。

(二)民企自身底子不过硬

民营企业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与自身资本金不足、财税制度不健全、技术水平低等原因密切相关。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模式固化、管理理念短视,加剧财务风险。部分企业通过大规模投融资追求短期规模和利润,同时在并购重组阶段忽视风险管理。部分企业采用赊销方式开展业务,对客户资信情况缺乏审核,部分应收账款无法顺利回收。二是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经营效益低下。部分企业面对资金问题时主观性较强,尚未建立针对性的监督体系,无法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予以严格监管,导致出现资金浪费或周转不灵的情况。三是管理信息化水平低。资金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化应用滞后,有的甚至仍沿用人工记录的方法,存在录入错误、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三)信用评价体系有待完善,金融机构和民企信息不对称

一是民营企业征信服务与担保体系等不完善,银企供给需求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银行难以收集和甄别民营和小微企业有效信息并据此进行信贷决策;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不完善,银行难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企业真实收入、纳税、违法、员工社保等信用信息。二是中小企业外部公开数据不足或公开数据有瑕疵,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线下调查、风险评估和识别,导致成本激增。三是中小企业缺少抵押物和担保,也是不少银行在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时“不敢贷”的原因。

(四)民营经济政策环境仍待优化

政策“花多果少”,欠缺一致性、稳定性、容错性、评估性、反馈性。从政策制定层面看,一些地方颁布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大、覆盖面广,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手续多、兑现慢、成本高的问题,以及以政策推动政策落地的现象。比如,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有的政策看似有方向、有要求,但没抓手、少细则,不接地气,与企业需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政策现实需求度不高;政策宣传缺乏广泛性,一些部门在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上发力不够,导致一些惠企政策从制定之初到实际运行,只有少数制定者、参与者知晓,相关民营企业并不完全了解,政策真正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政策执行缺乏操作性,有些政策附加条件太多,无形中设置过高门槛,导致传统产业、中小微企业等难以享受,落实不精准、不充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惠企政策的执行效率。

三、对策建议

从根本上化解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需要从更广泛、更系统的角度改善银行业结构,满足中小企业对中小银行的金融需求,而非通过行政干预要求大银行服务中小企业。总体思路:以“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政府抓落实和企业强治理“两个核心能力提升”,以形成常态化联席协调、常态化典型案例通报、常态化评估督查考核“三个常态化机制”为抓手,以建立“投资免税、黑白名单”机制为重点,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以“典型案例、评估督查”强化民营经济政策落地落实,提高民营企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建议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缓解我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缓解间接融资内部结构矛盾。进一步拓宽和优化债券市场,畅通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持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高效和优质的服务。

(二)建立“差异化”的“项目黑白名单”分类融资机制

建议由地方政府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项目“白名单”“黑名单”制度。按照“项目白名单”,分类给予融资支持,区分“项目”与“企业”融资风险。突破原有金融机构内部放款企业白名单的限制,按照具体项目进行风险划分。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加大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力度,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针对专精特新民营企业设置差异化信贷产品或专项贷款,建立政府和政府性担保机构共建“白名单”合作机制,精准识别和支持优质民营企业。

(三)研究制定投资免税政策

结合我国民营企业特点和区域分布情况,研究不同投资主体投资中小微民营企业抵免税的实施办法,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尽快出台避免经济性重复征税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从根本上减轻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研究鼓励个人向中小企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向中小企业投资,降低投资所得税率。通过投资抵免方式鼓励企业分红后个人股东再投资。对投入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的股本所获得的资本收益,实行一定年限额度的税收豁免。吸引多种资本,特别是民间风险资本对中小企业的投资,以及对中小企业内部融资等。深入实施天使投资免税政策,逐步推进中关村和浦东的免税政策,对国内公司天使投资者,在持有股权5年以上且转让所得中超过50%的部分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不断完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机制。

(四)整合政府类融资服务平台

明确牵头主办单位,打造综合、统一、规范的政府金融服务平台。根据工作需要,为发改、工信、科技、商务、海关、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开通相应系统权限,共同打造金融服务企业统一平台,推动提升政府金融服务质效。鼓励第三方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抵质押登记流程简便化、标准化、规范化,创新优质民营企业增信机制,加快推出民营企业增信示范项目。

(五)加快完善全国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监管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地区性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选择合适方式对接全国性平台。同时,发挥征信机构如百行征信的作用,探索推出民营和小微企业征信报告。整合全国各机构、各行业的信用资源,形成专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归集共享更多涉企数据,提升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准确性。引进权威的信用评级系统对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信用度进行评价。加大上海、杭州等城市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利用政府税务、海关等信息,提高信用融资经验复制推广力度。

(六)建立全国统一的民营企业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进一步构建权威准确的信息平台和科学统一的数据标准,推动建立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档案,完善民营企业征信修复机制,加强信用激励和惩戒并举,引导企业自发提升信用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七)复制推广试点探索经验

加快建立股权份额转让交易市场。尽快将北京、上海、浙江等六地的股权创投份额转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至具备条件的其他省份。大力发展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促进并购投资行业快速发展,推广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八)引导民营企业改进结算方式,减轻坏账损失风险

鼓励民营企业采用先进的结算技术和管理手段,如电子支付、区块链等,提高结算效率和安全性,减少因传统结算方式带来的风险;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估体系,对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避免与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交易,从而降低坏账风险。

(九)统筹应收账款的监管催收

建立健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由政府或行业商业协会牵头,成立专门的相关组织,负责统筹和协调民营企业应收账款的监管与催收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民营企业应收账款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

(十)建立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监督约束机制

做好民营企业政策的梳理、评估和整合工作,最大限度合并同类项,消解政策摩擦,形成政策合力,找出政策不落实、落不实的主要症结,针对性施策进行调整与提升。成立长效化专门督查评估小组开展督查、评估工作,或者授权客观中立第三方进行政策落实全面系统评估。将评估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定期以“典型案例、督导通报”等方式提高政策落地的透明度,以“黑名单”加强对各地配套方案、门槛设置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反馈。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刊登于《企业改革与发展》杂志2026年第4期。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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