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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开展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15 16:54:28     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开展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一、融资租赁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6

日、2026 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科技”)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84个月。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中恩云科技拟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公司将不再就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近日,中恩云科技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数据中心机电设备,融资额总额为162,227.78万元,期限为自价款支付之日起60个月,以招银金租实际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为起租日。同时,中恩云科技和中恩云信息分别与招银金租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恩云科技、中恩云信息以其与客户签署的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为招银金租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中恩云科技享有的债权提供担保。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招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租赁及应收账款质押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在股东会审批额度内,股东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甲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乙方: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物:数据中心机电设备

4、融资金额:162,227.78 万元

5、利率: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BPS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租赁期限: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60个月

8、起租日: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日

9、留购名义货价:人民币1元

10、风险保证金:8,111.39万元

11、其他主要条款:由中恩云科技股东在甲方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后3

个月内以中恩云科技100%股权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由中恩云信息的股东在甲方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后2个月内以中恩云信息

100%股权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由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在甲方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后3个月内以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由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在甲方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由中恩云科技控股股东在甲方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权过户尚未完成,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重组进展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四、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质权人/甲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出质人/乙方: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质押物:中恩云科技、中恩云信息以其所持有的应收账款,为《融资租

赁合同》项下招银金租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

4、质押担保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甲方支付的融资总额产生的租金总额(根据主合同约定计算并调整)、首期租金、风险保证金、留购名义货价、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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