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教融合是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深化产教融合提供了政策指引。江苏省“十四五”规划及教育、科技、人才等相关专项规划均强调推动产教协同育人,要求构建教育与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和科教大省,拥有众多高校和龙头企业,产业体系完善,创新需求旺盛,迫切需要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作为支撑。省人大代表、南通理工学院董事长陈明宇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尤其在数字经济、先进制造、高端装备、船舶海工、低空经济、生物医药、高端康养等重点产业领域,亟须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打通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之间的壁垒,促进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为充分发挥江苏产业与科教双重优势,加快构建深度融合、协同育人的产教融合新生态,陈明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省级统筹与立法保障。推动制定《江苏省产教融合促进条例》,明确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组织等各方权责,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成立省级产教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加强教育、工信、科技、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政策协同与资源整合。
二是加大政策激励与资金支持。设立省级产教融合专项发展资金,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用地保障等优惠政策;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高校给予项目平台及专项经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校企合作项目的特色信贷产品,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研发中心、产业学院等平台。
三是激发企业参与内生动力。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在项目申报、技术攻关、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将其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教融合联盟,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共建科研团队,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
四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资源、共建实践基地,推广“订单培养”“专业工程师培养”“项目化教学”“工学交替”等,创新育人模式,对合作成效好的高校列入专项经费支持。实施高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双向流动”,对高校引进的工程师认定为实践教师,将企业实践经历和实践能力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是搭建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动态发布产业人才需求、高校科研成果、企业技术难题等信息,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校企深度对接。
六是健全考核评价与督导机制。将产教融合成效纳入高校绩效评价、学科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和企业评优评先体系,建立由行业企业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开展产教融合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评选,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

编辑:袁静
审核:张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