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股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没想到又是因为这件事!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02 19: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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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股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没想到又是因为这件事!
近日,一A股上市公司因印章管理不规范,导致其收到监管函,不得不引起各公司的重视!3月30日晚,吉药控股公告称,因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内控存在缺陷等,公司及公司财务总监张忠伟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监管函显示,吉药控股印章管理不规范,内控存在缺陷,违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等规定。财务总监张忠伟未能勤勉尽责,违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等规定。请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监管函称,2020年4月18日,吉药控股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合规情况的公告》,由于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孙军未能按期履行其应承担的向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宏利创新”)回购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海通制药”)6.8966%股权的义务,宏利创新于2019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孙军所持吉药控股3000万股股票。2019年7月,吉药控股时任董事、时任副总经理王德恒授权律师及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宝药业”)的法务携带吉药控股及金宝药业公章,在吉药控股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下与宏利创新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由金宝药业代孙军向宏利创新支付和解款项5493.63万元,吉药控股为金宝药业履行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吉药控股及金宝药业还同意为宏利创新持有的除上述6.8966%股权以外的其他海通制药股权提供回购承诺及/或担保。此外,根据吉药控股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宏利创新不可撤销地放弃要求金宝药业代孙军支付和解款项和要求吉药控股为金宝药业履行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全部权利,同时因未与吉药控股及金宝药业就其他海通制药股权提供回购承诺及/或担保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条款未生效。(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时需要加盖。(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通常公司会设置比较严格的用印制度,但是在执行的时候,一旦管理不到位,非常容易引发内部控制危机,造成合同纠纷、不良交易、经济损失。想要避免此类悲剧,企业都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监督,引入技术手段,从根源上解决实体印章管理风险。惠朗智能印章管理解决方案,包含印章管理软件和智能印控仪,通过物联网+云服务技术实现印章保管、审批、使用、查询全过程管控,把实体印章变成具有感知能力、通信能力和远程控制能力的智能印章,有效保障印章安全、规范印章管理、防控印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