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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震惊!香港宝龙上市公司,商业巨头盐城宝龙广场能做出这种打砸事件出来,难道就不怕严重影响股票吗?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02 10:59:04     0
震惊震惊!香港宝龙上市公司,商业巨头盐城宝龙广场能做出这种打砸事件出来,难道就不怕严重影响股票吗?

鉴于求助人承诺不去北京和省会上访,为维护中央权威和法纪尊严及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关于盐城蔡建根诉称盐城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在租赁宝龙广场南楼商业街经营期间遭遇百人强行打砸已被法院保全的财物造成巨大损失而请求“江南大侠”杨鸿帮助一事,经对有关证据初步梳理,现决定提供帮助。

我们有如下表态:

1.盐城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在香港上市的宝龙地产(HK.1238)内地附属企业。附属企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香港联交所(港交所旗下联交所,负责《上市规则》执行)可能因为母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违法、未披露内控缺陷)、内控失效导致子公司失控等被处罚。而香港证监会(负责《证券及期货条例》执行)则可能因母公司如涉及欺诈、董事失职、子公司违法可能反映母公司治理缺陷,影响投资者决策等证券违法进行处罚。 

2.在商业经营中,无论合同何方即使存在违约,在沟通未果后亦应采取合法方式,如至约定人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而不应采取聚众打砸方式对已被法院保全的设施进行损毁等。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有违现代商业经营理念及法治精神。况2013年10月26日事发之时已是“十八大”召开一年后的“新时代”也!如此无视法纪尊严,实为不该,亦损上市母公司形象。

3.把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中庭进行出租,这是严重违法且侵犯广大业主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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