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素
1、资方类型:融资租赁公司;
2、目标客户:
a. 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海水/淡水养殖);
b. 具备合法捕捞资质的渔业捕捞企业(远洋/近海捕捞);
c. 水产品初加工及深加工企业。
3、业务模式:直租(新购设备)、回租(现有设备抵押融资);
4、可做区域:全国;
5、租赁物:
a. 养殖设备:增氧、投喂、水质监测、温控等养殖系统设备;
b. 捕捞设备:捕捞作业、渔获处理、冷藏保鲜等船载或岸基设备;
c. 加工设备:清洗、分割、速冻、包装、杀菌等加工流水线设备。
6、成本:年化6%-10%;
7、额度:单笔不高于1亿(根据项目资质、还款能力综合评估);
8、期限:3年(船舶类租赁物一般不超过10年);
9、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按月/季还款;
10、增信措施:实控人及配偶连带责任担保;
11、操作周期:1个月左右。
二、准入要求
1、企业需持有相关行业合法有效的证照;
2、实控人及融资主体征信良好、无金融涉诉;
3、租赁物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
4、不支持个人或个体户作为融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