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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财政部2025年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协同监管流程与医院内部机制搭建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7 11:20:58     0
(干货)财政部2025年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协同监管流程与医院内部机制搭建
? 政策出台背景与监管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国家层面系统性治理的一部分,其核心信息如下:
核心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
直接触发文件:《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
时间范围:主要检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重点检查对象: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并根据线索延伸检查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等。
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管目标聚焦于以下三点:
首要目标:整顿市场秩序,打击突出顽疾。精准打击长期存在、反映强烈的四类问题,形成震慑。
核心方法:强化协同共治,提升监管合力。建立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审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的长效机制,破解单一部门监管难题。
最终目的: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策功能。清理排斥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同时确保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

⚖️ “四类”违规行为界定与医院风险自判

这四类行为是本次整治的重中之重,医院需逐条对照自查。

第一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界定标准: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这被列为整治的首位问题。
医院常见风险点:
在参数中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品牌、专利、商标。
设置与项目履行无关的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如排斥民营)、注册资本、营业收入、成立年限等门槛。
在评审标准中设定排他性、指向性的技术或商务条款。

第二类:代理机构乱收费

界定标准: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标书费、报名费、资料费等费用,或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医院常见风险点:选择社会代理机构时,未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约定收费标准和方式,或对代理机构的收费行为监督不到位。

第三类: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界定标准: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变造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执法新动向:根据新《行政处罚法》,执法中会重点考量供应商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供应商若能被证明“没有主观过错”(如确系被第三方欺骗且已尽审慎审核义务),可能免予行政处罚。

第四类:供应商围标串标

界定标准:供应商之间或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具体行为包括:
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相互混装。
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个人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

? 典型违规案例剖析:以“化整为零”为例

“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是采购人最常见的违规情形之一,风险极高。
典型案例还原:
某单位年度预算300万元采购办公耗材,按规定应公开招标。但该单位将该采购项目拆分为数十次小额采购,单次金额均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通过“自行采购”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操作。审计发现,其采购价格普遍高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同期价格。
处理结果: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两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深度剖析与医院风险提示:
  1. 违规认定的核心:认定“化整为零”的关键在于 “同一预算项目” 和 “同一财政年度” 内的 “累计金额”。医院常见的“分科室申报、分散采购”同一品类物资(如电脑、家具、通用耗材)的行为极易触及红线。
  2. 带来的多重风险:
审计与财政处罚风险:如案例所示,是审计和财政检查的重点。
廉政风险:规避公开招标意味着逃避集中监管,易引发寻租腐败。
成本风险:失去规模竞争效应,往往导致采购价格虚高,造成资金浪费。

? 多部门协同监管流程解读

本次整治建立了跨部门联动的“立体化”监管网络,流程严密。
下图清晰地展示了这一协同监管的工作流程与核心协作机制:

? 医院内部管理机制搭建与落地实操

公立医院作为采购人,是责任主体。必须立即行动,构建“制度+技术+文化”三位一体的内控体系。

1. 健全组织架构,实现“管采分离”与专业制衡

成立高层次领导小组:由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领导。
设立独立采购部门:将分散在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等的采购职能集中,成立招标采购办公室,实现统一归口管理。
建立专业论证机制:组建由临床、医工、财务、法律等专家构成的 “专业论证委员会” ,对重大、复杂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前置论证。

2. 完善全流程制度,扎紧风险篱笆

预算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财务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预算前置锁定。
需求科学编制:
通用项目通过科室集体讨论确定。
重大项目通过市场考察、产品推介会等方式调研,避免参数“唯一性”。
严禁在需求中设置“本地服务网点”、“某某品牌同等档次”等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采购方式从严审批:
对“单一来源”采购,必须履行需求公示、专家论证、集体决策三重程序。
建立采购方式变更的严格审批流程,防止随意规避招标。
履约验收闭环管理:成立由采购部门、使用科室、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并强化资产入账环节的审核。

3. 强化多维监督,让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内部监督:
纪检监察全程嵌入:在选取代理机构、开评标等关键环节,邀请院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审计跟踪问效:内部审计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或专项审计。
外部监督:
主动进场交易:凡达到当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
信息全公开:采购信息除法定平台外,同步在医院官网公开。

4. 运用智慧手段,赋能风险预警

探索建立医院内部的供应商库、商品价格库,进行历史数据比对。
对高频、通用物资,积极利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现价格透明、效率提升。
在条件允许时,引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雷同分析,辅助识别串通投标嫌疑。
面对专项整治,公立医院的应对之策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以此为契机,进行一次从意识到行动、从制度到技术的全面升级,从而真正实现 “阳光采购、廉洁采购、高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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