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重拳整治政府采购低价乱象,四大核心要点划定竞争红线
一、政策出台:剑指低价内卷,重塑市场秩序
2026年1月21日,财政部正式对外公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成文于1月14日,自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这一政策是在前期自贸试验区试点基础上推出的全国性整治措施,直指政府采购领域长期存在的“1元中标”“低价恶性竞争”“质次履约”等顽疾,通过全流程闭环监管,推动市场从“唯价格论”向“优质优价”转型,为超3万亿元规模的政府采购市场划定刚性竞争边界。
政策出台背景极具针对性:近三年政府采购履约纠纷中,超60%与异常低价中标相关。部分供应商为抢占市场,报价远低于合理成本,中标后通过偷工减料、降低服务标准、变相追加耗材费用等方式弥补损失,既浪费财政资金,又破坏公平竞争生态,更埋下公共服务质量隐患。此次新规的落地,标志着政府采购进入“质量优先、合规为王”的新阶段。
二、四大核心要点:全链条遏制低价乱象

(一)源头管控:科学设定需求与限价,压缩低价空间
新规从采购源头入手,筑牢遏制异常低价的“第一道防线”。要求采购人必须立足实际需求,充分开展市场调查,综合同类项目成交信息、材料人工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因素,制定科学完整的采购需求,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未单独设定的,直接以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从根源上避免因预算脱离市场导致的报价乱象。
针对信息化建设、医疗仪器、办公设备等耗材用量大的重点领域,新规强制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供应商不仅要报设备购置或服务初始价格,还需将后期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报废处置等长期费用纳入报价,该部分将作为核心评审因素写入合同。这一要求精准破解了“低价中标+高价耗材”的行业套路,倒逼供应商从“短期低价竞争”转向“长期价值竞争”。
此外,新规明确要求按专业类型合理划分采购包,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需科学调整价格、技术、商务分值权重,弱化单纯价格竞争,让施工方案、履约能力、品牌口碑等优质指标占据更大权重。
(二)量化红线:异常低价有了明确判定标准
这是新规最核心的突破——首次为“异常低价”划定可操作的量化标准,解决了长期以来“什么是低价、怎么判低价”的模糊问题。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情形,评审委员会必须启动强制审查:
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
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的50%;
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无限价则按预算)的45%;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报价过低可能影响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同时,新规兼顾灵活性与刚性约束: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复杂度、行业成本特性,将前三项量化标准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65%,避免因标准“一刀切”导致的不合理判定。
(三)过程审查:30分钟现场举证,全程留痕可追溯
为避免审查流于形式,新规制定了标准化审查流程。一旦触发异常低价判定,评审委员会需当场要求供应商作出解释,并在不少于30分钟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成本测算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原材料采购合同、人工费用标准、制造或服务成本明细等核心依据。若供应商已在投标文件中提前附具相关证明,可免于重复提交。
评审专家将结合同类项目成交价、市场公允价、行业平均成本等信息,交叉验证报价合理性,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需为专家查询资料提供便利。若供应商无法举证、举证材料无效或不足以证明报价合理性,其投标将直接按无效处理。审查的启动原因、专家意见、判定结果等全过程信息,需全部纳入评审报告归档,形成完整监管闭环。
更严格的是,评审专家将承担终身追责责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开展审查的,将依法追究专家法律责任,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审资格。
(四)履约闭环:重点监管+违约追责,守住质量底线
新规强化后端履约监管,形成“中标不是终点,履约才是核心”的监管逻辑。对于异常低价审查后仍中标的项目,采购人将实施重点监管,履约验收需覆盖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逐项核对落实情况。
针对可分期实施的项目,将推行“分期考核、分期验收、分期支付”模式,动态掌握履约进展,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若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履约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未按约定履约等行为导致验收不合格,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记入不良信用名单等,大幅提高低价中标后的违约成本。
三、各方应对:适配新规,拥抱优质优价时代

供应商:彻底摒弃“低价冲标”思维,重构以“合理成本+适度利润”为核心的报价模型,提前准备完整的成本测算资料,避免因举证不足被废标;重点关注全生命周期成本报价要求,优化服务与产品质量,以综合实力参与竞争。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立即更新采购文件模板,明确异常低价判定标准和审查流程;加强市场调研能力,科学设定最高限价和采购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新规培训,确保采购全流程合规。
评审专家:严格落实审查责任,熟练掌握量化判定标准,在审查过程中坚持专业独立判断,规范记录审查全过程,避免履职风险。
四、结语

此次财政部整治政府采购低价乱象的新规,通过“源头管控+过程审查+履约追责”的全链条设计,既破解了异常低价认定难、监管难的行业痛点,又为市场主体划定了清晰的竞争边界。对于合规经营、注重质量的市场主体而言,这是清除行业“劣币”、凸显自身竞争力的重大契机;而依赖低价内卷的主体,若不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面临投标无效、履约追责等多重风险。
2月1日新规正式执行后,政府采购市场将逐步形成“优质优价、诚信履约”的良性竞争生态,既让财政资金用在实处,也推动行业从低水平价格战转向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公共利益与市场秩序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