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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的分红权、股权期权激励方案是吸引和绑定核心人才、推动长期发展的重要工具,其设计需兼顾激励性、合规性、可操作性,并结合公司战略、股权结构及发展阶段。以下是核心要点的系统梳理:
一、明确激励目标与原则
激励方案的底层逻辑需与公司战略强关联,核心目标通常包括:
留才:绑定核心技术、管理、业务骨干,降低流失率;
促绩:将团队利益与公司业绩(如收入、利润、估值)深度绑定;
预演治理:为未来融资、上市规范股权结构,培养股东意识;
文化凝聚:传递“共享成长”的价值观,增强归属感。
原则:公平(按贡献分配)、透明(规则清晰)、动态(随公司发展调整)、合规(避免法律风险)。
二、激励工具选择:分红权 vs 股权期权
需根据公司阶段、激励对象诉求及长期规划选择工具,也可组合使用(如“分红权+期权”)。
维度 | 分红权 | 股权期权 |
|---|---|---|
核心性质 | 仅享受利润分配权(无股权所有权) | 未来以约定价格购买股权的权利(需行权后成为股东) |
激励周期 | 短期(与当期利润挂钩) | 长期(依赖公司估值增长) |
适用场景 | 现金流稳定的成熟期公司,或用于短期留才 | 成长期/拟融资公司,需绑定核心人员长期投入 |
风险 | 对公司现金流有压力(需实际分红) | 无即时现金流压力,但行权后可能稀释创始股东股权 |
三、激励对象与资格界定
需明确“谁能参与”,避免“平均主义”或“过度倾斜”:
核心范围:高管(CEO/CTO等)、核心技术/研发骨干、业务负责人(如区域总经理)、未来重点培养的梯队成员;
筛选标准:
岗位价值:对公司战略或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关键岗位;
历史贡献:过往业绩、任职年限(如司龄≥2年);
潜力评估:未来对公司增长的驱动作用(如创新业务负责人);
动态调整:每年根据绩效重新评估,淘汰不符合条件者,纳入新核心成员。
四、激励总量与个量分配
需平衡“激励力度”与“创始团队控制权”,避免过度稀释。
1. 总量设计
分红权:通常不超过公司可分配利润的20%-30%(需预留部分利润用于公司发展);
股权期权:总量建议不超过总股本的10%-30%(早期公司可更高,接近上市时需压缩至10%以内);
预留部分:建议预留10%-20%作为未来新引进人才的激励池(可由创始人代持或设立持股平台)。
2. 个量分配
按“岗位价值+绩效”双维度分配:高管占比30%-50%,核心骨干占比30%-40%,其他人员占比≤20%;
示例:某科技公司期权总量15%,其中CEO占5%、CTO占3%、业务总监占2%、预留5%。
五、股权来源与持股方式
非上市公司股权需明确“从哪来”及“如何持有”,避免后续纠纷:
1. 股权来源
创始人/大股东转让:最常见(如创始人拿出自身股权的20%作为激励池);
公司增资扩股:通过预留股权池(需在章程中提前约定);
回购老股:从离职股东处回购未行权/未成熟的股权(需设定回购价格)。
2. 持股方式
直接持股:激励对象直接成为工商登记股东(适用于人数少、稳定性高的情况);
间接持股:通过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平台)持有(优势:避免工商频繁变更、集中决策、控制权稳定);
虚拟股权:仅记录分红权(不涉及工商登记,适合规避股权稀释顾虑)。
六、行权/分红条件:绑定业绩与贡献
需设定“硬门槛”,避免“躺赢”,确保激励与结果强相关。
1. 公司层面条件
业绩目标:如“年度净利润增长率≥20%”“营收突破1亿元”“完成下一轮融资(估值提升至X亿元)”;
时间节点:通常分阶段解锁(如期权4年行权期,每年解锁25%;分红权需公司利润达标后才可分配)。
2. 个人层面条件
绩效要求:个人年度KPI达标(如研发岗需完成专利指标,销售岗需完成回款任务);
在职要求:期权需“在职且通过绩效考核”方可行权;分红权需“年度在职”方可享受。
七、价格设定:成本与激励性的平衡
1. 期权行权价
常见定价方式:
净资产定价:按公司最新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1元/股);
估值折扣:按外部融资估值的30%-50%(如当前估值1亿,行权价3000万对应每股价格);
无偿授予:针对极核心人员(需谨慎,可能引发税务争议)。
注意:行权价需低于未来退出时的股价(否则激励失效)。
2. 分红权定价
通常无需支付对价,但需明确分红基数(如“基于净利润扣除10%法定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
八、权利限制与退出机制:保护公司与激励对象
1. 权利限制
等待期:期权需经过“等待期”(如1年)后方可开始行权;
锁定期:行权后股权需锁定(如3年),避免短期套现;
同业竞争:激励对象行权后需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2. 退出场景与处理
正常退出(退休、主动离职):
期权:未行权部分作废,已行权部分由公司/持股平台按“约定价格”回购(如净资产或估值的80%);
分红权:自动终止,不保留追溯权。
非正常退出(过失性离职、被解雇):
期权:未行权部分作废,已行权部分低价回购(如原始行权价);
分红权:立即终止,可能扣减未发放的分红。
九、法律与税务合规
1. 法律合规
依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避免股权代持风险(建议通过持股平台规范);
期权需明确“行权条件、期限、回购条款”,避免因约定模糊引发诉讼;
分红权需在公司章程或协议中明确“可分配利润的计算方式及分配顺序”。
2. 税务处理
分红权:激励对象获得分红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期权行权: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价-行权价)×数量),可适用递延纳税政策(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条件);
股权转让:退出时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税(若为持股平台,可能涉及穿透征税)。
十、实施与沟通:确保落地效果
方案宣贯:向激励对象清晰说明“能拿多少、怎么拿、退出条件”,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
动态调整:每1-2年根据公司战略(如上市计划)、业绩完成情况及人员变动调整方案;
文化融合:将激励与公司价值观结合(如强调“共同创业”而非“福利发放”),增强认同感。
总结
非上市公司激励方案的核心是“战略绑定、动态平衡、合规落地”。需结合公司阶段(初创/成长期/拟上市)、行业特性(科技/传统)及人才结构,设计“个性化”方案,同时通过清晰的规则、透明的执行和灵活的调整机制,确保激励真正转化为长期增长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