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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事态的旁观者


在美国,不少从事服务行业的工作都会获得顾客的小费。但是,对於僱主在针对其僱员酬金和小费方面,又需要了解哪些法律常识,以避免触碰法律雷区?前检察官、现任南加州知名审判出庭律师、亚凯迪亚市市长郑博仁(Paul P. Cheng, Esq.),就针对加州劳工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州餐饮业僱主专门做出以下解析。

1. 什麽是小费?
加州劳动法典第350条将小费定义为“由企业的客户支付、给予或留给员工的金钱。超过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商品、食物、饮料或其他物品,客户应向企业支付的金额。” 换句话说,小费是在他们被要求支付应支付的金额之外,支付给服务生的额外费用。小费通常是客户留下的,以代表对他们所接受服务的满意程度。
2. 小费算工资吗?
根据《加州劳动法》,“工资”一词是指支付给雇员以履行劳动的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福利。因为小费被法院解释为客户送给员工的礼物,所以它们不符合补偿的法律定义。


3. 什麽是加州小费法?
在加州,小费被视为收到小费的员工的独有财产。客户直接给服务员的小费与雇主留给服务生的小费,两者没有本质区别。法律禁止雇主扣留客户给服务生的部分或全部小费。由於小费是员工的个人财产,不属於工资, 因此有以下几个法律含义:
不得从服务员的最低时薪中扣除小费
雇主必须至少向服务生支付最低工资,无论他们是否收到小费
雇主不得扣留客户在信用卡上留给服务员的小费
通常,小费是自愿的,由客户自行决定。虽然小费不同於工资,但其不包括在加班费计算中。然而,大多数小费仍被美国国税局视为应税收入。
4. 加州是否允许小费共享?
在加州,雇主收集所有的客户给服务生的小费,并让服务生之间共享小费是合法的。这意味著雇主可能会让调酒师、男服务生、女服务生和其他员工共同分享他们的小费。事实上,美国法院似乎长期以来一直支持小费共享,在Leighton v. Old Heidelberg案中,法官认为小费共享能促进员工之间的和谐,提供一个和平的工作环境,并改善对公众的服务。此外,雇主将主管也纳入小费的分配名额中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即使雇主亲自向客户提供服务,不论是雇主本人或其代理人都不得从该小费共享中收取任何小费。


5. 如果违反了加州小费法,会面临哪些法律後果?
违反加州的小费法属於轻罪,可处以1,000美元罚款、60天监禁或两者并罚。如果雇主无视这些法律,服务生既可以通过向加州劳工标准执行部(California's Division of Labor Standards Enforcement)提出索赔来对其僱主提起民事诉讼。他们也可有权提起诉讼以追回损失。郑博仁律师提醒僱主,重要的是要知道,从错误扣留小费的雇主那里追回小费的诉讼与《加州劳动法》规定的未付工资索赔不同。由於小费是员工的独有财产,因此必须作为不当转换所有权或不公平商业行为等诉讼应由提起诉讼。在某些情况下,员工也可以就违反默示合同提出索赔。
郑博仁律师(Paul P. Cheng, Esq.)还说,根据诉讼所依据的法律理论,了解可以适用的不同时效的法规至关重要。例如,对於提起关於不当转换所有权的诉讼,必须在违反小费之日起叁年内提起。如果诉讼是根据加州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起的,则必须在四年内开始提起该诉讼。对於提起关於违约的诉讼,如果是口头协议,则需要在两年内提起;如果是书面协议,则需要在四年内提起。
此外,雇主对报告雇主违反小费法或向劳工委员会投诉的雇员进行报复也是违法的。需重要的是,员工不得因维护其权利而被解雇、降级、惩罚或遭受任何其他不利的雇佣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就有资格通过提起不当解雇或报复诉讼来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您正在面对上述的相关法律问题,联系经验丰富的加州劳工法律师至关重要。他可以为您提供有关如何保护您的合法权利和如何采取补救措施的专业的法律建议。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致力於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客户解决有关酬金法和小费法等各种就业和劳工法律问题。
如果您有需要,请致电中文专线(626)570-8888或发邮件至CN@pprclaw.com中文服务团队,为您安排法律咨询。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由其首席出庭律师郑博仁带领,在劳工法和商业法领域拥有多年法庭实战经验,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郑律师的诉讼及辩护团队已经为客户追回了上百万美元,团队提供免费案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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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名言警句 |
If we do not maintain justice, justice will not maintain us.
如果我们不维持公正,公正将不维持我们。
----培根



郑博仁 | 事务所执行合夥人、律所創始人
郑博仁 (Paul P. Cheng), 美国南加州亚凯迪亚市副市長,南加州知名审判律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美国国家畅销书作家学会荣誉成员、圣盖博谷商会当选会长、事务所资深合夥人、创始人。早年担任过检察官、调停员,并先後多次前往亚洲进行讲学,在中国,他曾到访北京大学,为该校国际研究学院师生进行交流讲座。自小在美国接受教育又能讲流利中文的郑博仁律师,法律学术渊博精闢,拥有多年的出庭实战经验,曾代表不少跨国企业处理各种複杂的商业、劳工、地产等法律纠纷。除了解决纠纷之外,律所还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在各种国际和美国国内法律问题上的谘询。此外,郑博仁律师领导的事务所律师团队,在主流社会也赢得来自业内同行的众多殊荣,连续多年被评选授予“超级律师”、“洛杉矶傑出律师”等多项称号。律师团队也被美国主流媒体评选授予“全美发展最快企业前5000强”之中。郑律师还是洛杉矶“千万俱乐部”的一员,其会员需曾在法庭赢过至少一项10,000,000.00美元或更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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