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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赋能】食品药品行业从业禁止监督模型合集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9-06 21:11:18     62

涉食品行政处罚从业限制监督模型

 
 
 
 
 

 
 

模型概述

 
 

作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排查被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文书对应的自然人,比对被限制年份内筛选存在被吊销的行政处罚人仍从事食品行业工作及所在企业具有食品相关证照的线索,以发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怠于履职的情形。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04.29施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涉刑事案件食品药品行业从业禁止监督模型

 
 
 
 
 

 
 

模型概述

 
 

作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排查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然人,所在企业具有食品相关证照的线索,以发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怠于履职的情形。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04.29施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12.01 施行)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禁止令漏判监督模型

 
 
 
 
 

 
 

模型概述

 
 

作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裁判文书的案件,排除裁判结果为禁止令的案件,存在应当宣告禁止令而漏判的线索,以发现法院怠于履职的情形。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04.29施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12.01 施行)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03.01 施行)

第三十七条  【职业禁止令】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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