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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餐饮行业安全使用燃气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9-06 19:27:14     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行业使用燃气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风险,遏制餐饮行业场所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全县餐饮行业安全使用燃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履行好企业(商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供气合同有关规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强化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
2.规范安装符合要求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确保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正常运行使用。
3.从正规供气企业获取燃气,并签订供气合同,保存好相关票据、合同、协议等。
4.严禁在安装有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场所内,使用及存放第二气源。
5.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不得出现老化松动等问题,不得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严禁私接“三通”。
6.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使用液化石油气。
7.用气场所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满足通风需求。
8.严禁在燃气设施上挂接电源线,燃气设施之间,与其他电器开关、插座、电器线路之间,要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9.气瓶的放置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夏季应防止暴晒。
10.积极配合供气企业入户安检,加强日常使用自查自检,对燃气使用中出现的异常需要进行维修的,要及时停止用气,上报燃气供气企业进行维修。
11.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使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燃气安全知识,规范使用燃气,降低燃气使用风险隐患。
12.对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未规范使用燃气的企业将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为规范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正规企业获取燃气,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配合和支持,积极举报违规使用燃气的违法行为。
县内燃气企业:
奥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    13830496556
和盛华峰燃气储备有限公司(液化气)  18189344281
九龙液化气储配站(液化气)    13649346280
利那格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汽车加气)13474561050
甘肃中能陇东能源有限公司(汽车加气)15213832267
举报电话: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34-6622270
宁县应急管理局         0934-6626009
宁县商务局             0934-6622105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4-6621114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0934-6621119
宁县公安局             0934-6622110
宁县交通运输局         0934-5956169
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举报电话:0934-6627203

宁县应急管理局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县公安局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宁县商务局 
宁县交通运输局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9日

来源:宁县发布

编辑:张   倩

责编:范涛涛

审核:栗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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