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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爱心家园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8-24 22:25:54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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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爱心家园餐饮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提出破产申请,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613日裁定受理该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审理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20237月4日指定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2日在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10名,实到债权人7名,实到债权人数占到应到债权人数总数的比例为70%。

会议审议了《泾县爱心家园餐饮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经过表决,本次到会有表决权债权人共7名,同意的共有7票,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人数的100%;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305388.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27982.5元)的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和解议案依法通过。同时也意味着2023年度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第二起通过和解程序结案的破产案件顺利结案。

该案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认真梳理了案情,考虑到债权人的社会属性和办案的社会效果,向泾县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的建议,在泾县人民法院破产团队的悉心指导下,经过与债权人和债务人股东多次沟通,最终达成和解方案。本案的和解结案化解了社会矛盾,有效的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营销环境的发展,为本所将来办理类似案件积累了经验。

撰稿|陈飞飞

编辑|周卉

审核|张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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