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第94号、第1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财务内控制度实施。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计划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1年的电梯运维。现诚意邀请贵公司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电梯运维项目
2.采购内容:办公区域1至4层1年的电梯运维,包含1次电梯年检并取得合格证。电梯基本情况:品牌为通力,型号为PW10/10-19,投入使用日期为2004年7月1日,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8月。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5.采购预算: ¥6050元,参与报价的询价申请人作出的询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被拒绝。
6.项目完成期限: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使用原厂配件,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8.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二、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询价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询价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询价申请人须具有电梯运维相关资质,使用电梯原厂配件,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2.询价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有不良记录的询价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询价申请人提出的询价申请;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询价期限及回函格式文件方式
1. 询价期限: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2.询价响应文件格式请致电采购单位免费获取。
四、询价回函文件要求
1.请按《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电梯运维项目询价响应文件》的格式打印或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询价申请人公章,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袋正面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人全称。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询价回函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2.询价回函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询价回函文件密封后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送至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45号市委网信办综合科,询价回函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询价回函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回函文件将被拒绝;若有变更将与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询价的询价申请人。
五、报价要求
1.各询价申请人须就采购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的一次性报价,各询价申请人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实力自行报价,询价回函文件必须密封提交。
2.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单价、总价均应包含涉及本次采购所有建设工作任务内容以及涉及到的施工改造费、项目管理费、人工费、差旅费、管理费、税、费、风险等所有费用。即:凡属该项目询价、询价回函文件中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本次采购所必需的各项费用,以及询价申请人为完成本次采购而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询价申请人所报的总报价中。
3.报价包含所有税、费,一经确定成交,采购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合理低价成交。
七、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45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40356
中共保山市委网信办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