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气(燃料)安全使用红黑榜
(2023年第二期)
为加强经营性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绥阳县经济贸易局决定对全县经营性餐饮行业燃气(燃料)安全使用实行“红黑榜”管理制度,引导消费者到安全使用燃气(燃料)餐饮场所就餐,鼓励消费者举报餐饮行业燃气(燃料)使用不安全经营行为。通过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实现社会治理与行政处罚双轨并行,提升全县经营性餐饮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现将第二期全县经营性餐饮行业燃气(燃料)使用“红黑榜”名单进行公布。

上榜理由:天然气专线安装,管道线路、报警及消防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隐患:液化石油气和醇基液体燃料在同一房间内存储、使用,且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不能正常使用。


安全隐患:液化石油气和醇基液体燃料在同一房间内使用。

安全隐患:燃气使用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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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阳县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