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皇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23年8月1日制作了杭州皇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龙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转让皇龙公司对赵何鋆、许峰享有债权的处置方案》,并根据皇龙公司《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进行了书面表决。
截止到2023年8月13日,本次管理人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表决票2张。皇龙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转让皇龙公司对赵何鋆、许峰享有债权的处置方案》的表决结果已经产生,现公布表决结果如下:
2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66.67%,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7.77%,均超过半数,该方案表决通过。
如债权人对本方案有异议,认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之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杭州皇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