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以案说法:餐饮公司与外包厨师是啥关系?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8-04 21:17:07     15

1

案件情况

某餐饮公司与大厨宋某

签订《劳务承包协议》

约定宋某负责经营后厨餐饮服务

餐饮公司每月向宋某

支付劳务承包费45000元

宋某负责雇佣管理后厨人员

并自行支付其劳动报酬

餐饮公司与宋某及其雇佣人员

之间是劳务关系

2

2021年9月

刘某受雇于宋某

到餐饮公司后厨任厨师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口头约定月工资5300元

刘某2022年2月自行离职后

以宋某没有为自己购买社会保险

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

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被驳回

刘某遂向河南省鹿邑县法院

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餐饮公司支付

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差额31800元

3

餐饮公司辩称

公司已将后厨承包给宋某

后厨人员雇佣均由宋某负责

公司既不向后厨人员支付工资

后厨人员亦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

公司与刘某未建立劳动关系

两者之间构不成诉讼关系

请法院予以驳回

4

法院审理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为

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在实现劳动过程中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者除提供劳务外

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管理

遵守其规章制度

从事分配工作、服从人事安排等

本案中

刘某系宋某招聘的后厨厨师

工资由宋某发放并受其管理

与餐饮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且刘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

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仲裁委裁定书亦认定

刘某与餐饮公司之间

不存在劳动关系

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重点看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用工资格;
2.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
3.是否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4.从事工作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业务,一般从工资凭证、社保记录、身份证件、考勤记录、招工记录等凭证去判断。
劳动者应注意保存上述资料,以防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豫法阳光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