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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也设“食品安全总监”,带你一探究竟…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8-01 11:00:22     60

食安才能民安

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是

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大关


保障居民食品安全要“内外兼修”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内部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总监是谁?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起跟食安君往下看看吧












《规定》作出以下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责任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符合条件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总监岗位的法律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总监的职责涉及食品生产的诸多流程,《食品安全总监职责》规定中提到,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组织拟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拟订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组织、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除此之外,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还有很多。他们,是食品生产企业内部的安全把关人。

我们初步认识了食品安全总监

想要和他们“交朋友”

也要知道他们在哪里?

哪些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呢?

1.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2.

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3.

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4.

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5.

用餐人数300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一般,小微型食品企业

不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东孚所结合辖区实际,强化与企业沟通交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具备较好的硬件条件和管理制度的小微企业进行指导,推动设立。


见福产业园区内的涵盖

预制菜、食用油、肉制品、糕点等

9家食品生产企业

为更好落实“两个责任”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东孚所

引导这9家企业

主动任命了食品安全总监

让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东孚所在见福产业园区举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法律法规培训暨食品安全总监集体任命仪式,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50余人参会。

01 经验分享

海沧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员代表从法规学习、依法任命、责任再分解、制度建立、制度执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十个方面分享日常落实《规定》的工作经验,为参会食品生产企业优化管理、落实规定提供思路。

02 颁发聘书

组织见福产业园区内9家小微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总监集体任命仪式,由企业负责人现场颁发食品安全总监聘书。

此举为全市首次
为食品生产小微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对落实自身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提出更高要求

厦门宏远歆福餐饮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黄立荣代表此次被聘用的食品安全总监进行郑重承诺:做到认真履职尽责,遵守法律法规,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0政策解读

会议对《规定》进行逐条解读,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着力保障食品安全。

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东孚所

通过培训强队伍、增能力

为食品生产小微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增强了企业安全把控自驱力

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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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沧区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廖园芳
编辑: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转载请注明来源:食安厦门!

食安君说

食品安全、标准先行。2019年,厦门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实施供厦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列为食品安全十四大重点工程的首要工程之一。2020年起,市食安办指导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逐步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供厦食品标准体系。目前已发布了68个供厦标准,累计一千多项指标严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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