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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31 14:52:57     6

无锡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启动,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模式,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如下:

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提交更名材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申报时间

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市(县)、区科技局和无锡经开区经发局报送的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企业向所在市(县)、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符合《认定办法》、《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上,点击“用户登录-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 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无锡市科技局。

2.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在市(县)、区科技局(经发局)。

(二)各地汇总和审核

各市(县)、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根据《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表》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一栏加盖市(县)、区科技局(经发局)公章,汇总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5)并加盖市(县)、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公章。

(三)材料报送

各市(县)、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数据光盘统一报送至委托受理单位——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企部。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2022年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3.2022年企业总收入汇总表

4.2022年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

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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