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有效释放社会经济资源,推动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对接机制的工作方案》,共同筛选出经营异常企业(“僵尸企业”),对符合清算条件的“僵尸企业”进行强制清算,并由企业清算组或企业管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办理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还创新运用营业执照“免回收”公告作废制度,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调联动,加速“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及时释放生产要素,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存量市场经营主体的质量提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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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登记注册科
编辑:陈江华 顾勇
审核:袁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