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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三方进行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设计比选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19 00:26:09     45

2023年是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呼农集团公司第一次党代会和一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特聚焦食品集团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评估食品集团“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深入食品集团进行实地调研,结合食品集团实际情况,设计符合食品集团实际,匹配食品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设计项目

(二)委托单位: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结合食品集团实际情况,系统分析各项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根据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呼农集团工作部署和区域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推动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的对策及建议,设计符合食品集团实际,匹配食品集团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二)服务期限:自比选单位确定后,30日之内。

(三)服务价格:最高限价为3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经营范围具有企业管理咨询内容。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熟悉农垦类企业的专业人员,以及项目相关业绩。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企业(含母公司)自2020年参与的农垦类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7: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荆海心     

联系电话:18647080174。凡有意参与者,可将报名材料送至食品集团综合办公室(法务部)或发送至指定邮箱15648178097@163.com。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如因特殊原因,比选单位不能参加现场比选评审会的,可以通过视频的形式参加。

(三)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设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八、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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