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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办期间,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如何扣除?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17 09:39:42     47

【案例导读】

20232月至6月期间,系甲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广告费支出5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80万元。

【问题提出】

甲公司在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案例分析】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规定: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案例解答】

甲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即甲公司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0万元✖60%=48万元

甲公司发生的广宣费,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即甲公司可税前扣除的广宣费=50+80=130万元。

【税务律师提示】

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按照60%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据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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