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有哪些功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保障政策?一系列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权威部门这样解答!


文件提出:持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隐性门槛,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企业在碰到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时如何保障自身权益?云南如何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等问题?
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碰到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时,可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版块进行投诉举报或意见反映,全省各级各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会按各自职能职责和工作权限予以核实及处理。为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等问题,我省将建设完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人、齐抓共管”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把25个省级行政监督部门、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2115名监管人员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并动态调整。全省各级监管单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统一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按照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省级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1年、针对违法限定投标人(供应商)所在地、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26种行为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清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好转。云南省财政厅将持续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指导,重点清理云南省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各类隐性壁垒和不合理的门槛限制,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良行为清单”。企业作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时,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相关阅读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杨碧惠、马德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