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特殊情况下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按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的有关规定核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基数的核定,根据各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有关规定核定。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2006年的劳社险中心函60号文件,《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根据上述规定,缴纳基数有以下三种算法: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一般来说,社保缴费是直接分为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社保缴纳个人和企业的比例如下:
这种现象实际上在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单位当中,是比较常见的。究其背后的根本原因,其实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讲,就是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提高自己的经营利润。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单位,这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