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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小说:劳务分包公司虚开发票,“客户”是谁?建筑企业居多,建筑企业为什么要接受他们虚开的发票?无非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降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负(偷税),二是变通无票支出(不合规的商业竞争)。温故一下“虚开发票四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开票方已经查实或交代,受票方怎么办?首先能不能穷尽所有办法证明自己不符合(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否则有牢狱之灾,那好吧,什么都不说了赶紧积极补税吧,只要税务人员让自查就算法外开恩,至于经营之难的苦水自己咽下吧。
守正合法,总有解决之道,莫听他人享一时之快!
以下是全文内容和来源:

河北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2023-07-14 15:43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近期,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邯郸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犯罪团伙控制两户劳务分包公司,在未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4633份,金额11.07亿元。其中,增值税普通发票4612份,发票金额11.06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价税合计金额187.15万元。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发挥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