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助力巩固提升酱香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全力推动酱香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由贵州高院主办的“白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于7月14日在贵阳成功举办。贵州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张豫宁致辞,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萍作主题演讲,来自全国12家法院的法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白酒企业代表茅台集团介绍了白酒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论坛共分为“嘉宾演讲暨白酒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和“白酒知识产权民事保护”两个阶段。论坛分别由贵州大学李萍教授、贵州师范大学王晓君副教授主持。
刘力副院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对嘉宾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刘力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长期以来,贵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动贵州白酒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白酒产业在贵州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精准服务和促进白酒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始终坚持严保护的主基调,对侵犯白酒知识产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综合运用刑法规定的自由刑与罚金刑。始终坚持强保护的主旋律,依法采取行为保全等措施及时有效遏制白酒领域侵权行为。始终坚持全链条保护的主方向。强化白酒知识产权生产环节到销售末端的全面保护,加大源头生产环节的赔偿力度。始终坚持协同保护的主阵地,健全白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张豫宁副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当前,中国酒类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酒类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酒类产品竞争力的最大激励。中华商标协会愿与各方一道,推动多维度、深层次的交流合作,为包括白酒在内的中国酒类企业品牌成长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为实现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做出贡献。白酒企业代表茅台集团就白酒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现状、侵权方式、维权模式、维权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作了介绍,发出了白酒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之问、维权之需。针对企业之问、企业之需,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作出了积极回应,提出了应对之策。陕西高院就5年来白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特点、典型案例进行了司法大数据分析,提出了下步对策建议。浙江高院、云南高院、上海第三中院分别就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的假冒商品真伪鉴定、非法经营数额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竞合、回收白酒包材后续行为刑法定性、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鉴定中立性、非法经营数额市场鉴定法则、回收包材以次充好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竞合中择一重罪处罚、刑事附带民事合法性”等对策建议。贵州大学李萍教授及上海高院、四川高院、湖南高院、湖北高院、江西高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长沙知识产权法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分别围绕白酒知识产权民事侵权中的“白酒地名商标正确使用判定、白酒知识产权保护中不正当竞争、惩罚性赔偿、在先权利冲突、相似商标侵权判定、正品分装销售行为规制、驰名商标与注册商标权利冲突等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地名正当使用判定中的“法学方法、符号学方法、动态系统论方法”的新视角;在白酒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中应坚持“历史思维、注重历史演变”;涉白酒知识产权犯罪与惩罚性赔偿具有对应关系;正品分装行为民事侵权上应运用《商标法》第57条的兜底条款进行规制,若构成犯罪应认定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驰名商标与注册商标权利冲突中,应考虑“被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原告商标是否已驰名;是否超过商标请求宣告无效期限认定,并考量被告是否在核准的商品范围内使用注册商标”等要素等等对策建议。福建高院、海南高院、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医科大学、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古井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贵州法院部分法官、法官助理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审核: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