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我县已经进入夏季高温天气,高温高湿极易导致食品腐败变质,为避免和减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提示
严格落实食品烹饪要求。对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应当确保中心温度达70℃以上,加工完成的食品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供应并食用,供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进行复热并保证中心温度超过70℃。
严格落实食品贮存要求。贮存食物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合理控制食品烹调数量,避免隔餐、隔日供应。经冷藏贮存的食品,在再次食用前应当按照复热要求进行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
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要求。餐饮具使用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当存放在密闭专用保洁设施或者场所内。定期对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清洗消毒效果符合规定。
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管理要求。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勤理发、勤剪指甲,加工食品期间应做好洗手和消毒,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注意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黏、发霉等变质食物。
选择安全食材。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野果;不捕捞和购买野生鱼,拒绝食用野生动物,采购、加工食品前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
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发生人员食物中毒,应及时就医,并向属地政府报告。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来源: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林婷婷
编审:温建华
监制:温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