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掺杂掺假食品被处罚!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14 18: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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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注意到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掺杂掺假的食品,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罚款50000元。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2日的绵白糖在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古镇小学、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食堂和山东省日照市实验中学食堂被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抽检,检测结论为还原糖项目不合格。经调查,该公司已取得合法的绵白糖(分装)、葡萄糖(分装)资质,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3月2日生产的绵白糖中混入葡萄糖,上述绵白糖共生产600kg,产品货值金额4000元,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400元。企业主动对上述产品进行了召回,共召回60kg,已自行销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3日依法对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青即市监处罚〔2023〕 355号处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爱企查显示,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1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景程村8号甲,法定代表人为李淑弟。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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