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公司党委开展集中廉政警示教育和第25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化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思想自觉,强化纪律规矩,严守底线红线。为此,我们整理了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知识问答,供大家学习参考。
七项纪律要求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下列七项行为:
●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 (2)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 (3)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 (4)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 (5)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 (6)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 (7)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 来源: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
◆ 编辑:杨明、韩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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