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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岁女童吃果冻噎死,家属起诉食品公司索赔208万,判了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13 08:36:24     37

零食饮料是许多孩子的最爱,但也被认为是不利于健康的“垃圾食品”,因此大多数家长会适度控制孩子的摄入量,或者在孩子食用时加以监督。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来说,吃零食可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对于幼儿来说,就要特别注意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比如吞咽困难、窒息等。如果不慎发生意外,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的。

2005年3月15日,上海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惊骇的悲剧。一个19个月大的女童小宁,在吃了一颗果冻后,被果冻卡住了气管,造成窒息。虽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仍然不治身亡。面对女儿的突然离世,她的父母陈先生和顾女士悲痛欲绝。他们认为,是果冻的生产商家造成了女儿的死亡,于是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08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怎样的判决呢?

案件过程

顾女士出生在上海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就很聪明勤奋,考上了名牌大学。毕业后,她又继续深造,直到拿到硕士学位。由于一直忙于学业和事业,顾女士没有急着结婚。直到她28岁那年,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陈先生。陈先生和她一样是上海本地人,也是一名高学历高收入的白领。两人有很多共同点和共同话题,在相处中,顾女士觉得陈先生很温柔体贴,对她很好。

经过半年的恋爱后,两人决定结婚,并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婚后不久,顾女士怀孕了,并在2003年10月生下了一个可爱健康的女儿,取名为小宁。顾女士对自己的女儿非常疼爱,每天都把她当成自己的掌上明珠。为了更好地照顾小宁,顾女士辞去了工作,在家做全职妈妈。而陈先生则承担起家庭的经济支柱的角色。

就在案发当天上午,顾女士带着小宁去超市买菜。小宁是个好奇心很强的孩子,对超市里五颜六色、琳琅满目的商品很感兴趣,总是想要伸手去拿。顾女士一边逗着她,一边阻止她乱动。当他们经过零食专柜时,顾女士看到小宁眼睛发亮,就挑了几包零食放进购物车里,其中就有A公司生产的果冻。顾女士知道小宁很喜欢吃果冻,但也不敢给她吃太多,怕对她的牙齿和胃不好。在超市里逛了一会儿后,顾女士带着小宁回到了家。

由于快到中午了,顾女士赶紧去厨房做饭。她随手把零食放在茶几上,又把小宁放在沙发上玩。由于开了抽油烟机,加上炒菜的声音很大,顾女士没有注意到客厅里的情况。她也没有想到,小宁会自己拿起果冻,并撕开包装纸。小宁对果冻很好奇,就把它放进嘴里。由于果冻表面光滑,体积较大,在小宁一个猛吞后就直接进入了气管,并卡住了呼吸道。

这让小宁感到窒息和恐慌,她用力地咳嗽和挣扎,想要把果冻吐出来,但却无济于事。在顾女士做好饭来到客厅时,就看到女儿倒在地上,面色发紫,已经没有了呼吸。顾女士惊慌失措地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抱着小宁跑出门去。可是等到救护车赶到医院时,小宁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顾女士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哭着喊着要求医生救救她的女儿。陈先生接到电话后也立刻赶来医院,看到自己的女儿已经死去,他也悲痛欲绝。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一颗果冻就能夺走他们最爱的女儿的生命。

在悲伤过后,陈先生和顾女士开始怀疑是不是果冻的质量有问题。他们检查了剩下的果冻包装袋,发现果冻的直径有3.5厘米左右,比其他品牌的果冻都要大一些。他们认为这样的尺寸对于幼儿来说太危险了,容易造成窒息。而且果冻包装袋上虽然有“3岁以下幼儿须有大人监护食用”的提示语,但字体很小很不明显,并没有起到警示作用。

陈先生和顾女士觉得A公司生产的果冻存在缺陷和隐患,是导致他们女儿死亡的罪魁祸首。他们认为A公司应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他们的损失和精神痛苦。于是他们将A公司

起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他们208万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他们还提供了小宁的死亡证明、尸检报告、果冻包装袋等证据,以证明A公司的果冻存在设计缺陷,是导致小宁窒息死亡的直接原因。

A公司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他们辩称,他们生产的果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没有质量问题。他们还表示,他们在果冻包装袋上已经明确标注了“3岁以下幼儿须有大人监护食用”的提示语,是为了提醒消费者注意食用安全。他们认为,小宁之所以窒息死亡,是因为顾女士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没有及时阻止小宁吃果冻,是她的过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法院审判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A公司的果冻虽然没有质量问题,但是其设计尺寸确实不适合幼儿食用,容易造成吞咽困难和窒息。法院认为,A公司作为生产者,在设计和生产果冻时,应该考虑到不同年龄段消费者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法院认为,A公司在果冻包装袋上标注的提示语字体太小太模糊,并不能有效地警示消费者注意食用安全。法院认为,A公司在这方面存在过失,应该对小宁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法院也认为,顾女士作为小宁的母亲,在案发时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和阻止小宁吃果冻。法院认为,顾女士在这方面也存在过失,应该对小宁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根据双方的过失程度和损失情况,最终判决A公司赔偿陈先生和顾女士80万元,并向他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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