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就是改变别人思想或行为的能力。个人的影响力很容易理解,但企业的影响力究竟表现为什么,一时不容易说清楚。
这需要从企业的根本目的出发,企业的根本目的是制造利润,所谓企业影响力,是指企业以制造利润主目的的,改变其他个人或机构行为的能力。较为极致的,是美国的大型托拉斯,往往有通过国会改变国家法律的能力,这是影响力发挥到极大的现象之一。但实际上远不止如此,比尔盖茨在卸任微软公司董事长之后,只是一个基金会创始人的时候,来到中国,依然可以被我国最高领导接见,那此时是他的基金会,他个人,还是依然是微软为主体的企业的影响力在发生作用,是件很难评估的事情,但可以明确的是,没有微软,肯定没有这一切。或者说,我们不难看出。微软在这样的事件中,是获益方。
企业影响力根植于企业的赢利目的,那么不能与赢利产生关联的影响力,我们认为是无效影响力,虽然这种关联并不很容易被判断,但很多企业确实在从事着与赚钱无关的影响力,而这样的行动多半是被各种各样的其他机构影响(或者叫被“忽悠”)而发生的,在国外,比如赞助一些根本没有商业价值的体育、艺术或慈善事业(当然,这里并不批判对这些事业的赞助,这些事情并非不应该被赞助,但应该认清的是,这样的赞助,如果被冠以“让你的企业在将来某个时间能赚更多的钱,则成了一种欺骗。
在中国,这样的赞助多半和政府相关,比如为政府完成一些没有意义的“站台”。这种“站台”行为有时候表现为一种利益的交换,但更多时候,什么也换不回来,甚至带来一些没必要的成本和麻烦。
这时候,企业要思考,企业究竟要什么样的影响力,什么才能真正帮企业赚更多的钱——毕竟,赚钱才是企业的“正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