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 29 日,际华集团发布公告,公司及十余名时任高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桩持续四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案件尘埃落定。作为央企上市平台,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充分暴露国企供应链贸易潜藏的合规漏洞,也为 A 股市场、各类国企贸易经营主体敲响警钟。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查实,2018至 2021 年,企业借助融资性空转贸易、违规会计核算、跨期调节资产收益等多种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96.6 亿元。监管机构依法实施 “双罚制”,对上市公司罚款 700 万元,13 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 1620 万元。
百亿虚假营收如何形成?
本次处罚文书清晰梳理出该集团三大违规模式,也是当前国企供应链贸易领域最常见的财务造假套路。违规行为相互叠加,连续四年持续操作,最终造成报表数据严重失真。
第一种模式,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融资性贸易。2018年至 2019 年,旗下际华国贸大规模开展空转贸易。交易仅有合同与资金流水,不存在真实货物交付、货权转移,本质是以贸易名义开展资金拆借。企业依旧按照全额法确认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仅 2018 年虚增营收超 50 亿元,2019 年虚增营收近 30 亿元。账面营收规模快速膨胀,但没有产生真实经营利润,纯粹依靠虚假交易美化业绩,满足规模考核目标。
第二种模式,代理业务滥用总额法核算。2020至 2021 年,二级子公司际华新材料从事代理业务,企业仅承担居间中介职能,不掌控货物、不承担价格波动风险。按照会计准则,只能以净额确认佣金收入。但企业违规采用总额法,全额确认收支。两年内依靠不当会计处理,新增虚假营收合计超 15 亿元。这种操作门槛低、隐蔽性强,成为不少贸易企业做大营收的常用手段。
第三种模式,跨期调节资产处置收益。全资子公司在处置土地资产过程中,人为调整收益确认时点。通过跨期确认收益,2020年财报虚减利润总额超 5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六成以上。借助资产处置调节利润,直接扭曲企业盈利水平,人为平滑经营业绩,误导市场投资者判断。
四类手段配合使用,四年累计虚增营收高达96.6 亿元。整套操作持续多年未被制止,足以说明相关违规行为并非偶然失误,而是长期、系统性的违规安排。
内控全面失效,“不知情”无法成为高管免责盾牌
巨额财务造假持续四年,背后是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全线失守。从总部管控到子公司业务审核,从业务尽调到财务复核,多重风控关卡全部失效。子公司重大贸易业务缺乏总部有效监督,资金流向、货物真实性核查机制流于形式,外部审计机构多年未能识别重大异常交易,多重防线形同虚设。
案件听证阶段,多名涉案高管提出申辩,以不了解业务、已经履行岗位职责、适用旧会计规则、追责时效存在争议、处罚过重等理由,希望减轻处罚。证监会经过全面复核,全部驳回相关申辩意见。监管明确划定核心原则:高管负有法定核查义务,不能以“不知情” 免除责任。
本次处罚充分落实证券市场“双罚制”,实现全链条追责。除上市公司主体被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高管分别处以高额罚款;分管贸易负责人、直接操盘业务的子公司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审计负责人全部受到处罚。从集团管理层到一线业务负责人,十三名责任人一并追责,打破以往 “只罚公司、轻罚个人” 的旧局面。
风险的连锁效应正在持续显现。受到行政处罚影响,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 际华。企业需要对多年财务报表开展追溯差错更正,资本市场信誉受损,融资渠道、信用评级都将长期承压。与此同时,众多中小投资者因虚假财报遭受损失,索赔维权持续推进,后续漫长的诉讼或将持续拖累企业经营。
避免重规模轻实质的经营误区
际华集团案件不是单一上市公司个案,而是大宗商品、供应链贸易行业风险的集中体现。大宗商品贸易交易链条长、资金体量庞大,易滋生融资性空转贸易,长期是监管重点排查领域。案件暴露出很多国企普遍存在认知误区:部分经营主体盲目追求营收规模,为完成考核指标,默许托盘贸易、闭环空转贸易,漠视业务真实性。
融资性贸易看似做大业务体量,实则隐患重重。这类交易名为购销、实为资金借贷,缺少真实货物流转与合理价差,不仅制造虚假财务数据,还容易引发资金逾期、坏账风险,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该案为所有国企贸易板块划定三条不可突破的合规底线。
首先,贸易业务落实前置穿透核查。所有业务必须核验上下游真实需求,核实货权凭证、物流信息,严格区分真实贸易与资金拆借,坚决叫停闭环空转、托盘融资类业务。其次,严格恪守会计准则边界。清晰区分自营贸易与居间代理业务,只有掌控货物、承担存货风险时,才能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单纯中介代理业务,只能确认佣金净额。资产处置收益严格按照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禁止跨期操纵利润。最后,层层压实管理人员责任。董事长、经营层、财务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内审与董秘各司其职,构建业务尽调、内控审批、财务复核三道防火墙。
资本市场监管坚持财务造假“零容忍”,处罚力度持续升级。监管重心不再只针对上市公司,持续强化对高管个人追责。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该案同样具备参考价值。面对营收规模快速扩张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需要主动甄别业务模式,重点关注企业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实物支撑,警惕依靠空转贸易推高营收的上市公司。
对于各类央企、地方国企下属贸易平台而言,际华集团百亿虚增营收、千万级罚款、多名高管重罚的案例,是深具警示意义的反面教材。供应链贸易的核心价值是赋能实体产业,不能沦为调节报表的工具。相关企业应当尽快全面排查存量业务,清理不合规贸易项目。坚守商业实质底线,摒弃重规模、轻质量的粗放发展模式,守住财务合规红线,同时防范监管处罚、投资者索赔、国有资产流失多重风险,实现稳健可持续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