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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刘静律师受邀为全省小贷公司作融资成本新规培训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8-01 18:40:02     0
专业 | 刘静律师受邀为全省小贷公司作融资成本新规培训

2026年7月31日,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静律师应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邀请,以线上直播形式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专题培训,系统解读新规核心要求与合规实操要点。全省小贷公司高管、合规负责人及业务条线人员参加培训。

新规8月1日起施行,所有息费须“一表明示”

《规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3月15日联合发布,8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近年来个人贷款领域息费披露制度的重要监管文件。刘静律师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从《规定》的政策背景与立法意义、核心概念与适用范围、明示操作与场景规范、合规管理与责任落实四个部分进行解读,指出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是小贷公司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也是防范金融消费纠纷、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培训中,刘静律师重点分析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核心概念和包括内容;现场办理、线上办理、线上消费场景分期三类场景差异化明示规定;结合行业常见业务形态特别指出循环贷成本变动,每次提款前须重新明示;补充协议协商提前还款或变更还款计划,签署前须重新明示;存量贷款展期(成本变动)或续贷,按新规执行。特别提醒,各小贷公司应自主开发或校准计算工具,确保综合融资成本测算准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小程序的计算结果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唯一依据。

小贷公司是第一责任人,须管好合作机构

刘静律师强调,金融管理机构将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明示工作、对合作机构失管失控或因合作行为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贷款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培训最后,刘静律师给各小贷公司总结五点建议:1、尽快完成完善合同模板嵌入明示内容;2、完善线上系统,通过弹窗方式展示、设置强制阅读时间;3、发函合作机构申报收费,更新合作机构协议;4、抽查存量业务年化内部收益率(IRR),明示表归入信贷档案; 5、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确保新规落地后合规运营。在培训结束后,刘静律师在线上解答各小额贷款公司问题。

刘静律师现任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法律顾问、广东省金融科技协会法律顾问,在金融监管合规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本次培训由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组织,旨在推动新规落地,营造透明、规范的个人贷款市场环境。

刘静 律师

高级合伙人

擅长领域:供应链金融合规、商事争议解决、经济犯罪风险防控与辩护、跨境商务、企业法律顾问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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