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现组织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以下简称再贷款)第六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支持重点行业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具体行业和详细内容可参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行为。
2.申报企业不得存在已无实际经营、破产清算中或已破产、已注销等情形。
3.申报企业不得存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安全生产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诉讼、担保逾期等情形。
4.申报企业须积极配合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工作。
(二)项目基础条件要求
1.项目须符合国家布局等产业政策规定(具体参考附件1要求)。
2.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
3.项目为已开工在建项目,应完成必备的审批备案手续,处于规划等早期阶段(包括未可研、未立项、未开工等)的项目不可申报,已完工项目不可申报。
4.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内容,“纯土建”类项目不可申报;项目如有合理必要的配套建设工程等情况,须在项目建设内容中明确,用于配套建设工程的贷款需求占比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项目在购置设备或技改环节如有购买原材料、软件和数据服务、支付人员工资等方面资金需求,须在项目建设内容中明确。
5.项目不得涉及隐债或为信贷准入负面项目等情况。
6.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行业、贷款需求金额等项目信息需准确无误填写。项目所属行业只能选1个,且属于《指南》所列行业。
(三)项目贷款要求
1.项目确有贷款需求,无贷款需求的项目不可申报。
2.项目贷款需求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满足。
3.项目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
4.项目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
5.项目贷款预计使用时间明确。
(四)禁止报送的项目
1.前五批已推荐的项目。
2.由同一企业申报的、项目名称或项目建设内容高度重复的项目。
禅城区内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应于2026年8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文件、《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申报清单(第六批)》(附件2)以及产业政策规定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并报送至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工业发展股)。
联系人:何先生,82340856,13794030473(微信同号)
一、整体要求
(一)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
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二)项目实施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鼓励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开展工业控制系统、工业软件等更新升级,购买人工智能设备和软件服务,促进“人工智能+制造业”发展。
(四)鼓励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加强政策协同。
二、重点行业要求
(一)炼油、乙烯、对二甲苯(PX)、异氰酸酯(MDI)、煤制甲醇、氧化铝、铜冶炼等资源加工类项目须列入国家规划和通过省级核准,并提供核准批复文件。
(二)新能源汽车、光伏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须符合相关产
业政策要求和项目管理要求,并提供合规备案材料。
(三)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须完成产能置换,确保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统一,并提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产能置换公告方案等文件。
(四)鼓励列入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
的项目积极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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