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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微科技企业银行贷款(秦科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7-24 17:56:56     0
《陕西省中小微科技企业银行贷款(秦科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印发<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金〔2026〕9号)工作要求,制定《陕西省中小微科技企业银行贷款(秦科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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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细则》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政银合作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推出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中小微科技企业专项贷款产品,精准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是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中长期项目可延长至5年。二是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三是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以信用方式投放,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单户贷款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可追加其他抵押、质押措施。四是贷款资金仅限用于企业和科技创新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借款,不得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三、风险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实行差异化风险补偿比例,一是“首贷”企业融资。单户贷款金额500万元(含)以内的,补偿比例为70%;单户贷款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的,补偿比例为60%;单户贷款金额1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含)的,补偿比例为50%。二是非“首贷”企业融资。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补偿比例为50%;单户贷款金额1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含)的,补偿比例为40%。

四、申请风险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答:贷款对象应纳入“秦科贷”企业名录,且为签订合作协议后新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贷款本金逾期满90天仍无法收回,且合作银行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立案通知书;或贷款虽未逾期满90天但已进入司法追偿程序的,认定为不良贷款,合作银行可启动风险补偿申请程序。

五、怎么申请风险补偿?

答:合作银行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托管机构提交风险补偿申请,托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省科技厅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省财政厅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在复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托管机构拨付省级风险补偿资金。

来源  |  陕西省财政厅

审核 | 任晓斌

校审 | 苏南里 陈青青

编辑 | 鲁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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