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国兴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资本1.10亿元,是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公司秉持“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原则与“专业严谨、诚信担当”理念,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及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致力打造一流的政府性信用担保服务平台。公司主营融资性担保(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信用证等)、非融资担保(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支付、民工工资等),为本地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担保服务。
为深入贯彻全省2026年稳就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地方国有企业稳就业、保就业主力军作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吸纳、重点就业群体帮扶工作,结合公司发展需求,现将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计算机操作熟练,熟悉常见办公软件;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1.高校毕业生(2026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2024年度和2025年度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综合管理岗(2人)
岗位具体要求: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细则详见配套《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一)报名应聘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18点。
2.报名流程: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yrcjtzp@163.com。报名材料及邮件命名为“德阳市国兴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材料(姓名)+岗位”。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学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未缴纳社保证明(注: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
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⑥《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见附件2);
⑦《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3);
⑧其他自荐或证明材料(如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算机证书、个人就业推荐表等)。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其后续招聘及聘用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超过2026年7月16日18点之后投递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投递,具体时间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材料记录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15583794971
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任职要求,进行硬性条件(年龄、学历、专业等)筛查,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要求进行。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视情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础知识储备和具体业务实操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3:1。低于3:1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问题解决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若总成绩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阶段人选。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背景调查)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复审环节包括学历真实性核查、证书真实性核查。并要求候选人提供近期个人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不合格者,严格按顺位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通过官方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
(六)体检
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顺位递补重新进入资格复审及公示。
(七)录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等情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任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纪律责任。
(二)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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