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由于侵权成本低、仿造利润大,各种“山寨”产品越来越多。随着商家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通过保全证据公证等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下面一则案例,
带您简单了解一下吧!

宁波市某食品公司是一家从事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的食品企业。为了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和声誉,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大字A”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肉、鱼肉干、加工过的瓜子等。这几年该食品公司陆续生产加工了数款“大字A”牌小零食,深受消费者喜爱,成为了淘宝热销产品。
今年市面上出现与上述产品一样的别家产品,通过比对,发现这些商品在外包装上与该公司产品雷同,而且还印上了“大A”的标识,与其公司的注册商标仅有一字之差,且颜色及版式极其相似,让消费者难辨真假。

这些行为涉嫌侵害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决定通过保全证据公证拿到侵权证据,并进行诉讼维权。


这些仿冒其公司注册商标进行销售的商品,其销售渠道非常隐蔽,在电商购物平台上鲜有销售。仅有业务员可以从过去的客户地方拿到仿冒其公司注册商标进行销售的销售人员微信,通过加为好友,从其朋友圈中发现诸多售卖侵权产品的蛛丝马迹,包括发布了的邀约广告、仓库、货品等内容的照片和小视频。

通过分析,明确了当前首要工作
鉴于这些侵权产品的生产者在外地,为小作坊式生产,并且直接前往现场取证的难度非常大,而本地市场的经销商相对比较易于取证,并且赔偿能力充足。公司当前诉求是要求本地经销商停止销售涉嫌侵权商品,并要求赔偿。
考虑到本地经销商警惕性强,并没有店铺进行销售,公证员建议公司业务员先以客户身份与涉嫌侵权的经销商就购买事宜聊天,待时机成熟时再前往经销商的仓库现场购买并提货。


后经公证处指派,公证员陪同当事人前往货物仓库顺利完成现场购买,对仓库的位置及标识、现场购买过程进行拍照,并取得销售方名片及销货清单一份,再返回公证处验货封存,对整个过程进行了监督。返回公证处后,公证员另对公司业务员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及涉嫌侵权的经销商相关朋友圈内容进行了提取和固定。
通过现场购买公证及保全微信聊天记录公证的复合取证,充分锁定了涉嫌侵权的经销商身份,并取得了对涉嫌侵害商标权的行为的公证证据,食品公司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并取得了法院的胜诉判决,获赔5万余元。

对于保护商标权的保全证据公证,在公证办理过程中,既要坚持在公证法、公证程序的规定下进行规范操作,确保程序规范到位;又要从实体法侵权构成要件上把握,要注重建立公证事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建立完整的证据链,从而避免出现保全工作不全面或重心偏移。
对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拆解,明确举证思路,确定哪些环节公证可以介入,制定公证方案。通过购买保全公证,直接证明了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销售的故意。
而关于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害的具体大小,这类待证事实通常难以直接证明,但是可以通过对购买的现场情况、朋友圈的传播影响进行保全公证,为今后法院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时适用法定赔偿提供参考。
对于复杂而隐蔽的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公证可以采取单一型保全与复合型保全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重保全证据方式或手段进行的保全。
由于民事诉讼采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公证过程中尽可能做到证据链的完整,使得对方当事人很难提出有效抗辩,从而完成存举证。通过公证证据保全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客观地收集固定证据,对于保障司法裁判活动中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来源:宁波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