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供注意到,在国家审计署发布的《中央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中,多家中央单位相关公司被查。

至2024年底,所属纺织机关服务中心下属日照市博聚德成化工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且未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885.9万元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2021年至2024年,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下属北京天译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出借资金1.06亿元,至 2024年8月底尚有1300.69万元资金未收回。

至2024年底,所属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时,尽职调查不充分,支付股权收购款8500万元后,因股权被司法冻结,未能完成过户手续,存在损失风险;2021年至2024年,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累计出借资金1亿元;至2024年底,违反共青团中央内部规定,向外部单位出借资金8000万元,其中6192万元尚未收回;2023年,违反回避原则,允许利害关系人参与1个项目投标并中标,涉及金额597万元。

2022年至2024年,所属1家社会组织、1家公司超出业务范围违规开展煤炭贸易,共取得收入4010.86万元,其中2024年2417.87万元。抽查发现,部分煤炭购销业务实为融资性贸易。

2010年至2014年,所属教育出版集团下属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至2024年8月底尚有本息482.6万元未收回,面临损失风险。
近期,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涉及融资性贸易。信息显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学武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问题。2019年5月,刘学武为追求营业收入规模,明知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仍违规安排下属公司以买卖煤炭等货物名义,开展出借资金、赚取利息的融资性贸易。2019年至2024年,刘学武以注入资本金、提供借款、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下属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且在被审计明确指出企业存在上述问题后仍一意孤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刘学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意味着,融资性贸易问题在一定情况下已被定性为“政绩观偏差和扭曲”,这已是相当严重的违纪定性。
这并非中纪委首次通报融资性贸易及虚假贸易问题。
今年4月,新华社发布《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4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文中称,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4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子企业因涉及虚假贸易被中纪委通报。
信息显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子企业通过虚假贸易虚增业绩,增加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在有关方面多次指出其一些子企业搞虚假贸易问题后,推进问题整改不力,2025年有关方面再次发现其下属4家企业为增加经营业绩,扩张非主营内贸业务,通过引入外部企业增加贸易环节等方式虚增收入。集团所属中国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无视业务风险,逃避监管开展融资性贸易造成风险敞口,部分订单钱货两空。
早在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即印发了“贸易业务十不准”(国资委:贸易业务十不准!),表示:国资委继续紧盯屡禁不止的“牛皮癣”问题,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并强调要持续深化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在此之后,该央企仍开展虚假贸易,并造成国资损失,令人费解。
2024年5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正式颁布,国企虚假贸易业务正式迎来监管闭环。
小供注意到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假交易、虚假合资、挂靠经营等活动。
同时,《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将下列行为均纳入管理:
①违反规定发放贷款或者对贷款本金减免、停息、减息、缓息、免息、展期等,进行呆账核销,处置不良资产;
②违反规定出具金融票证、提供担保,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
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者出租、出借国有企业名称或者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④违反规定,举借或者变相举借地方政府债务;
⑤违反规定,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农民工工资等;
小供相信,《条例》中的每一条规定均不是平白产生,或在现实中均已产生较坏影响。
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再度将虚假贸易等行为列入追责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