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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谈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发展及上市公司的监管体制设计的“先天性缺陷"——中国的创新能力、治理能力、盈利能力、风险应变能力!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24 11:00:09     0
潜谈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发展及上市公司的监管体制设计的“先天性缺陷"——中国的创新能力、治理能力、盈利能力、风险应变能力!

2021年3月深交所留影

【上篇】四道门槛:制度先天缺陷如何把"责任使命"逼成"生存游戏"

(上、中、下、尾篇四篇·万六千字扩展版)

导言:企业存在的根本——责任、使命与能力

比高珠宝创始人简介:

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什么?答案从来都只有一个:通过持续创新与卓越运营,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盈利与发展,最终提升国家竞争力与人民福祉。 融资、上市、资本运作,都只是实现这一使命的手段和路径,绝非目的本身。

然而在当前的监管体制设计中,存在着若干"先天性缺陷"——它们并非偶然的管理漏洞,而是制度底层逻辑的错位。这些缺陷使得大量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乃至上市公司,在追求责任使命、创新研发、管理治理、抗风险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道路上,步履维艰。企业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去应对制度性摩擦,而非专注于核心能力的构建。

本文完全遵循作者的逻辑与陈述,不做任何辩驳与展开,仅将核心观点进行系统整合,并补入两个极具标本意义的司法案例——600884杉杉股份的"创一代猝逝—二代接班—家族内讧—控制权丧失—国资接盘",以及武汉东星航空兰世立的"司法定制式清算"——用以锚定第四道门槛"法院太平间"的真实杀伤力。最终目标是:让企业回归本源,让能力决定命运,让市场决定淘汰,让制度服务于创新与实干。

第一道门槛:银行——抵押崇拜掐断创新现金流

作者核心陈述:

"99%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初期发展的贷款都是不批的,或者以股东和创始人的抵押贷款为主流……他牢牢的锁死了中华民族的创新基因和创新精神。"

制度缺陷的深层结构

比高珠宝14类商标成功注册

“小于大于孕育”14类商标历时10年成功注册1——商标证书

“小于大于孕育”14类商标历时10年成功注册——申请2015.04.27

“小于大于孕育”14类商标历时10年成功注册3——驳回答辩2次行政诉讼胜诉信息更新22条

银行的风险定价体系建立在"可处置的硬资产"上,而非"可验证的未来收益"。房产、设备、土地是合格的抵押品,但专利、订单、品牌、客户关系、技术团队——这些真正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在银行眼中一文不值,即便北上广深偶有创新,但程序繁琐难以通行。

这套逻辑的荒诞之处在于:它假设"风险"等于"无房产",而完全无视"有房产但无技术也无市场"的老旧产能同样可能是坏账源头。结果是:

  • 轻资产科技企业(SaaS、生物医药、新材料、设计服务)哪怕有千万级订单、有发明专利、有稳定客户,也因租用写字楼+创始人家住老破小而被拒之门外;
  • 硬科技初创(半导体、精密制造、工业软件)的设备投入周期3—5年,但银行偏好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错配逼出短债长投的雷;
  • 创始人个人无限连带成为主流风控模板——一旦失败,个人破产、配偶连带、家庭资产清空,再无二次创业可能;
  • 真正有潜力的企业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正规信贷之外,被迫走民间借贷(年化12%—24%)或高息股权融资(对赌+回购),创新研发的"耐心资本"在起跑线上就被置换成了"高利贷逻辑"。

对"四种能力"的系统性伤害

能力维度 伤害机制创新能力 研发需要3—5年持续投入,但银行只给1年期流贷,企业被迫把研发资金挪去还本息,创新在萌芽期被掐断治理能力 创始人精力被"找钱+押房+陪酒"占据,无暇搭建现代治理结构,家族化、个人化成为无奈选择盈利能力 融资成本比国企高300—500BP,同等产品的毛利被财务费用吃掉,国际竞争中先输一局风险应变 一旦宏观收紧,银行抽贷从"最优质客户"开始(因为好客户才有抵押可处置),逆周期保护机制缺失

? 更要命的是:这套抵押崇拜还制造了一种逆向筛选——拿到银行钱的往往不是最有创新力的,而是"有地有房有关系"的;被拦在门外的恰恰是"有技术有订单无人脉"的。中华民族的创新基因,不是被市场竞争淘汰的,是被一套风控模板预筛掉的。

第二道门槛:地方监管——过路收费吃掉企业时间窗口

作者核心陈述:

"90%的企业,民营企业都曾经受到本地工商及税务的场地检查,甚至多次检查、问话及限制控票等,长期关注关照……最后即便是行政复议获得支持,但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商业机会可能已经不复存在,赢得一纸空文,甚至还会有接二连三的刁难。"

"三峡与鱼"的隐喻:船闸收益 vs 生态破坏

作者这个比喻极为精准:

"当长江的三峡建成蓄水,发电时,那么鱼儿的乐园及繁殖就失去了,他们不会关注生态的破坏,他们只关注过路收费的船闸收益……(地方政府化债模式及保护小群体利益)"把"鱼"换成"民营企业",把"三峡船闸"换成"工商税务检查+控票+招商承诺违约"——画面全出来了:

  • 虚假招商引资:签约时"土地指标、税收返还、规费减免"一口答应,企业重资产投下去之后,"领导换届+财政吃紧"两把刀下来,承诺全部作废,企业要不直接躺平要不硬着头皮去打行政官司;
  • 控票与限票:增值税进项票、销项票的核定额度,本应按企业经营规模动态调整,现实中常被用作"合规施压工具"——企业要扩产?先"配合检查";企业要融资?先"规范入账";企业要迁走?票给你卡到断;
  • 重复检查与多头执法:市监、税务、应急、消防、环保、人社、街道……同一家企业一年接待几十次检查,每次半天上、陪同两人、留痕三套,企业主的"时间机会成本"没人算,也没人赔;
  • 行政复议的"空文陷阱":企业赢了复议、撤了处罚,但商机没了、订单黄了、现金流断了——而"检查者不担责、不赔偿、还可再来一轮"是默规则。

对"四种能力"的系统性伤害

治理能力被扭曲为"应付检查的能力"——谁的招待做得好、谁的台账漂亮、谁的"关系维护"到位,谁就能少挨几刀。这本不该是治理能力的题中之义。

风险应变能力被消耗在无意义的行政对抗中——企业本该用来预判市场、调整产线、培训员工的精力,一半以上耗在"下一纸函什么时候来"。

⚠️ 最深的伤口不是罚款,是不确定性本身。企业做三年规划?对不起,不知道明年招商局换不换人、税务局移不移交、街道要不要"专项"。在移动靶上做预算,本身就是对"责任使命"的嘲弄。

第三道门槛:证券监管——重拳打首恶,却误伤正常经营

作者核心陈述: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不得喊打喊杀高压,强势干涉上市公司的自主经营,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甚至喊空做空,更甚者是处罚、留置,为资本的收购里应外合……"

工具太重,程序太粗

监管对造假、资金占用、违规减持、绕道减持的打击方向无疑是正确的——这也是新"国九条"以来市场最期待的清理动作。但问题在于三件事:

  1. 工具过重:实控人/董事长被监委留置的上市公司,2023—2024年每年约30家量级,消息一出股价闪崩、银行抽贷、供应商停货、员工恐慌——即使最后只查清个人历史行贿,公司可能已被"合规冲击波"打废;
  2. 程序粗糙:信披义务与经营连续性之间缺少缓冲机制,重大调查期间公司"谁当家、谁签字、谁兜底"没有法定临时托管框架;
  3. 被利用风险:留置+停牌+股价低迷的窗口,恰是"里应外合式收购"的最佳时机——外部资本+内部举报+监管动作三位一体,把一家仍在运转的公司低价拿下。

对"四种能力"的系统性伤害

治理能力退化为"防御性合规"——企业不敢做长期技术路线选择(怕被解读为"讲故事"),不敢让实控人公开露面(怕被"约谈"),不敢披露真实困境(怕触发连锁反应)。

盈利能力被监管的不确定性压制——研发要投三年、产能要扩两年,但"不知道哪天来一纸留置"让所有长期决策都带上了赌注色彩。

? 这里要分清:作者骂的不是"监管不该打假",而是"监管工具半径太大、且缺少'企业存续保护机制'"——查首恶可以,但不要顺带把公司砸成不可逆。把"上市当主营业务"的A类公司该打,但R类/S类公司不该为A类陪葬。

第四道门槛:法院——"太平间处理模式",赢了也活不成

作者核心陈述:

"90%的企业甚至95%的企业在成长,发展甚至并购,重组和上市管理过程中都会遇到法律问题……劳动仲裁和纠纷,企业商标,专利,技术案例被抄袭或侵权,银行抵押借款及商业竞争的相互使坏,假合同啊意违约违,导致公司经营策略的措施及负债及司法纠纷,以及资本的勾芡,上市的对赌和项目的烂尾银行及投资机构的撤资……"

司法救济的两大顽疾:慢 + 空

慢:商事案件一审6—12个月是常态,二审6-12个月,执行程序6-12月,更甚至长达5年;知识产权侵权案从立案到终审2—3年不稀奇。而商业周期呢?一个新消费品牌的窗口期18个月,一款消费电子的生命周期24个月,一个SaaS产品的迭代周期3个月。司法速度跟不上商业速度,判决下来时,市场窗口早已关闭。

空:赢了判决≠拿到钱。"老赖"架构化(配偶代持、海外信托、关联公司走账、壳公司承接)、资产转移链条化、跨区域执行协调难——导致大量商事胜诉变成"纸面正义"。

对"四种能力"的系统性伤害

风险应变能力被司法低效吞噬——企业被侵权了,打官司=2年+执行不到位,不打=市场份额被蚕食,两难。

创新能力被"维权成本"劝退——小企业告大厂专利侵权?光律师费就百万级,输了全赔,赢了也可能执行不到。结果就是"抄你是常态,告你是例外"。

⚠️ 但第四道门槛最锋利的那一刀,不在"普通商事纠纷",而在"司法定制"——即:同样的法条、同样的案情,对不同身份、不同背景、不同"关系水位"的当事人,走出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两条轨道。下面两个案例,正是这一机制的标本。

案例一(司法定制样本):武汉东星航空兰世立——"民企原罪"的司法清算式样本

兰世立,东星航空创始人,中国民航业第一个民营牌照持有者。他的故事是第四道门槛"法院太平间+司法订制"最完整的教科书:

  • 2005—2008 高光:东星航空成立,一度与国航、南航、东航同台竞标,兰世立登胡润百富榜,是"湖北首富"叙事的主角;
  • 2008—2009 急转:金融危机+燃油套保亏损+扩张过快+银行抽贷,东星资金链绷紧。武汉市国资委旗下光谷创投拟注资,谈判破裂;
  • 2009 破产:东状航空成为中国民航首例破产民企。兰世立与武汉市交委的"重组谈判"演变为"强制接管"叙事——这里已经出现"地方政府+司法+国资"三方合力把一家民企清场的雏形;
  • 2010 入狱: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四年,东星资产被清算分配;
  • 2013 取保候审后"越洋举报":兰出狱后赴新加坡,发长文《对武汉市有关方面的检举》,矛头直指当年"强制接管"过程中的国资角色与司法程序;
  • 2016 再被通缉:又涉"合同诈骗"(麦趣尔相关项目),被国际刑警红色通报,在加纳被捕后引渡回国,再度羁押;
  • 后续反复:几度拘押、几度撤诉/无罪/发回重审拉锯,直到近年才逐步脱身。

这个案例的标本意义在哪?

它展示了一条"民企原罪—扩张—资金链—地方政府接盘失败—司法进场—清算—实控人入狱—资产归国资/债权人—企业消亡" 的标准化路径。每一步都"合法",但拼起来看,"合法性"成了清场的工具而非权利的保障。对应当前语境:

  • 银行门槛(资金链断裂,抽贷先行);
  • 地方监管门槛(招商/重组承诺断裂后,用"接管+破产"收尾);
  • 法院门槛(逃税/合同诈骗/引渡——同一套法条,在不同时间点对同一个人的不同用法);
  • 最终结果:企业没了,实控人进去了,资产归了别人,员工散了,债权人打折——这就是"太平间"三个字的全部含义。

兰世立后来复盘东星时说过一句很刺的话:"中国的民营企业,不是说你做得不好会死,而是你做得太好也会死——因为你做得太好,就会有人来'接管'你。" 这话偏激,但对应"司法定制"的体感,是真的。

【上篇 完】

2023年8月香港考察留影

【中篇】四道门槛的合力效应与四种企业画像——谁在创造价值,谁在消耗资源

第二部分:四道门槛的合力效应——企业核心能力被系统性削弱

当四道门槛同时发挥作用,它们的合力效应远远大于简单相加:

银行不给钱 → 创新研发成为奢望,企业被迫走对赌/高息路径;

地方监管随时咬人 → 企业无法安心做产品和市场,管理能力被行政干扰;

证券监管一棍子打死 → 企业不敢暴露真实信息和发展意图,治理能力倒退;

法院赢了也白赢 → 企业无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抗风险能力崩塌。

在这种环境下,企业发现:老老实实做产品、搞研发,不仅累,而且风险极高。你辛辛苦苦把产品做好,可能被竞争对手抄袭而无法维权;你踏踏实实搞研发,可能被银行断贷而功亏一篑;你认认真真做服务,可能被地方监管的频繁检查搞得焦头烂额。

于是,部分企业被迫走上"捷径":包装故事、追逐热点、快速上市、高位套现。但这绝不是企业的本愿,而是制度逼出来的畸形选择。企业的责任使命、创新研发、管理能力、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国际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被系统性削弱。

作者的核心判断:

这不是企业的道德堕落,而是制度激励的结果。当四道门槛把"正常盈利"的路径堵死,当"上市叙事""产品品质"更容易变现,伪创新就成了理性的选择。要恢复企业的核心能力,必须从制度层面消除这些先天性缺陷。

比高珠宝商业计划书部分1-城市定位
比高珠宝商业计划书部分2-联营创新
比高珠宝商业计划书部分3-真爱价值观

第三部分:四种企业画像——不同能力层次的现实映射

作者将中国企业分为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不是按行业划分,而是按"企业如何对待自己的责任使命与核心能力"划分。每一种类型都对应着不同的创新能力、治理能力、盈利能力、风险应变能力与国际竞争力水平。

第一种:服务型企业(S型)——把"质量—复购—现金流"做成正循环

特征:研发投入不一定大,但服务质量与管理做到极致,形成强大的品牌护城河。作者举的例子是"胖东来式"企业。

能力评价:

创新能力:体现在服务流程和组织文化的持续优化,而非技术突破。

治理能力:强,依靠制度和文化而非个人。

盈利能力:稳健,现金流好,抗周期。

风险应变能力:中等,依赖品牌忠诚度,但受消费波动影响。

国际竞争力:可通过模式输出形成独特优势(胖东来若放开复制,是能打出去的)。

价值判断:这是真正的价值创造者。它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责任——对员工好(薪酬+尊严)、对客户好(不卖假货+退换无忧)、对供应商好(不压账期)。它们给市场提供"现金流确定性",是中国经济的底座。这类企业最该被制度呵护,但它们恰恰最容易被地方监管的"检查+控票"骚扰——因为没有"高科技叙事",在招商引资的KPI里不性感,容易被当成"一般商贸"反复揉捏。

第二种:研发型企业(R型)——以十年为单位沉淀,立于不败

特征:在某个领域有三年、五年、十年的沉淀,技术沉淀和人才沉淀形成护城河。不断推陈出新,把产品做到极致,做到国内甚至全球前列。

能力评价:

创新能力:最强,以时间和人才为代价构筑技术壁垒。

治理能力:较强,需要稳定的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

盈利能力:长期领先,但前期可能亏损(需要"耐心资本"匹配)。

风险应变能力:强,技术护城河使其不易被颠覆。

国际竞争力:具备全球领先潜力。

价值判断:这是真正的创新驱动者。它们用时间换技术,用技术换壁垒,用壁垒换利润。它们是立于不败之地的企业,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载体。

��但这里有个作者反复强调的真伪分界线:

真的R型,上市前就已经用订单/工艺/客户验证把技术磨到"可重复、可交付、可边际改进"

假的R型(披着R皮的A型),上市前只有PPT+专利证书+一个"战略合作公告",上市后研发人员流失、资本化率忽高忽低、募投项目连续延期。

前者是国家的宝,后者是市场的坑。

对制度的要求:R型企业最怕的不是"监管不严",而是银行不给流贷(因为轻资产)地方监管频繁检查(打断研发节奏)法院维权太慢(专利被抄两年才终审)。四道门槛里,有三道半是R型的天敌。

第三种:资本型企业(C型)——产业利润→资产配置,但极易伪装

特征:早年通过创始人及团队在某个赛道吃到了行业和时代的红利,上市达成资产规模千倍、万倍的增长。当老的行业赛道及护城河不再存在时,转型做资本的重组和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

能力评价:

创新能力:弱,主要依赖资本运作而非内生技术。

治理能力:依赖创始人威望和家族控制,透明度较低。

盈利能力:波动大,取决于并购标的的选择和整合。

风险应变能力:中等,若杠杆过高则脆弱。

国际竞争力:有限,多为区域性或行业性。

价值判断:这种类型本身可以成立——如李嘉诚(港口/零售/基建/电讯跨周期配置)、霍英东(从地产到南沙到体育外交)。但它们的前提是四个"必须"

1. 主业现金流先清算干净(老赛道止损,不拖新平台);

2. 并购围绕能力圈(不跨界到看不懂的行业);

3. 杠杆克制(负债率有顶,不把家族信誉押进高息债);

4. 治理透明+分红可追溯(让LP/公众知道钱去哪了)。

作者反复警告的正是"伪装成C型的A"

主业还在失血、债务结构没改善,就宣布"转型新能源/AI/商业航天/白酒"

募投可行性是倒推的——先定融资额,再编项目;

并购标的与原有团队毫无协同,纯为"讲故事"

关键少数一边讲"百年基业",一边高位减持。

️ 区分真假C型的唯一标尺:主业不清算干净就搞"转型并购"= 延迟暴雷,不是百年老店的前奏。

第四种:套利减持型企业(A型)——"上市身份金融化"的终极形态

特征:利用市场的热点,不断制造虚假利好,高位减持,套牢股民,掏空企业,最后沦为退市。作者举的例子包括:600696(匹凸匹→岩石股份→退市整理0.42元)、002342(巨力索具/杨子)、以及本篇重点展开的600884(杉杉股份)。

能力评价:

创新能力:零,甚至负(消耗社会信任)。

治理能力:极差,实控人一言堂,内控形同虚设。

盈利能力:虚假,靠融资和减持而非经营。

风险应变能力:极差,一旦故事讲不下去即崩盘。

国际竞争力:无,甚至损害国家形象(A"割韭菜"叙事出海,影响中概整体估值)。

价值判断:这是纯粹的"上市身份金融化"操作。它们不创造任何真实价值,只是在消耗社会的信任和资源。它们是四类企业中唯一应该被制度"清零"的类型。

作者的核心判断:

中国80%以上的上市公司属于第四类。这个数字令人震惊,但结合四道门槛的分析,它并不令人意外——当制度环境逼着企业放弃责任使命与核心能力,第四类成为主流几乎是必然的结果。因此,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案例二(家族内讧+控制权丧失样本):600884杉杉股份——"创一代猝逝→二代接班→家族内讧→债务危机→国资接盘"全链

这个案例的价值在于:它把"第四道门槛(法院/司法)"+"第三种企业(C型伪装)"+"家族治理失效"三条线拧成了一股绳,是A股近三年最完整的"控制权易主"标本。

时间链还原:

1. 2023.2 郑永刚猝逝:杉杉控股、杉杉集团、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因心脏病突发在日本去世,享年65岁。未留公开遗嘱(或遗嘱效力存争议,家族内部说法不一)。

2. 2023.32023.5 郑驹 vs 周婷(继母)控制权之争:

长子郑驹(1979年生,已在杉杉体系历练多年)被董事会推为董事长;

周婷(郑永刚遗孀,1982年生,前浙江卫视主持人)以"配偶+遗产继承人"身份主张知情权和继承权,赴宁波当面交涉,并公开发声;

双方各自找律师、各自找证人、各自找媒体——家族治理的"人治底色"在创始人猝逝瞬间暴露无遗。

3. 2023下半年—2024 债务浮出水面:

杉杉系(杉杉集团+杉杉控股)长期依赖高杠杆扩张(锂电负极+偏光片双主线+地产+金融股权投资),郑永刚在世时尚能靠"浙商圈+银行关系+股价质押"续命;

郑永刚一走,"关系定价"失效,银行开始重估杉杉系的授信,质押平仓线逼近,非上市板块的信托/私募融资陆续到期。

4. 2025.3 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杉杉集团(非上市母体)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宁波中院裁定杉杉集团与多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这是"家族控制权"在法律上被架空的标志性动作。

5. 2026.2 安徽国资皖维集团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皖维(主营PVA,安徽国资背景)作为产业投资人入局,接盘杉杉系部分核心资产(偏光片业务是重点)。

6. 2026.4 法院批准重整计划;6月司法划转完成,安徽省国资委成为新实控人——郑氏家族彻底失去杉杉股份的控制权。

这个案例的标本意义:

它展示了一条"C型伪装→高杠杆扩张→创一人设+人治维系→猝逝→继承纠纷→银行重估→债务引爆→法院重整→国资接盘→家族出局的完整链。

逐段对应作者的框架:

- C型伪装:杉杉早年做服装(杉杉西服"不要太潇洒"),1999年上市,是中国服装业第一股;2000年代转型锂电负极(杉杉科技),2010年代又收LG化学偏光片业务,看起来是"产业迭代+C型配置"的成功样本——但底层是高杠杆+质押+家族一言堂,治理透明度一直偏低。

创一人设+人治维系:郑永刚是浙商标志性人物,银行关系、政府关系、圈子关系全是"人头绑定",不是"制度绑定"。他人一走,"关系定价"立刻重估——这正是作者说的"一切脱离主业的创新/转型都是伪创新"C型里的变种:"一切绑定创一人脉的治理都是伪治理"

家族内讧+法院进场:没有遗嘱/遗嘱争议+继母vs长子,这是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第二代接班的最高频剧本(还有新鸿基郭氏三兄弟、海鑫钢铁李兆会等)。但杉杉的特殊性在于——家族内讧还没打完,债务先爆了,法院直接跳过"家族协调"进入"实质合并重整",把"控制权"从家族手里收走交给国资。

国资接盘:皖维是安徽国资,接的是偏光片(半导体显示上游关键材料)——这步棋本身有产业逻辑(国产替代),但对郑氏家族而言,意味着30年创业史,在创始人去世后3年内,控制权归零。

作者会怎么评这个案例?

按作者的口径,杉杉不是A型(它没有"高位减持+掏空退市"),但它也不是真C型——它是"C型伪装+R型不足+S型不沾+人治兜底"的混合怪。它的"转型升级"叙事(服装→锂电→偏光片→?)每一跳都踩在时代风口上,但每一跳的底层都是杠杆+质押+创一人脉,没有哪一跳真正把"研发沉淀+治理透明+分红可持续"做到位。所以郑永刚在世时能撑,身后撑不住——这不是"二代无能",是"一代的治理本来就没留给二代可继承的制度,只留了人脉和债务"

��对应作者那句:"一切回避主要债务的创新都是资本浪费和管理人的恋恋不死。"——杉杉的偏光片并购(2020年收LG化学偏光片约55亿人民币)本身是产业逻辑成立的,但用高杠杆+上市公司质押+母体外扩表去做,就是"回避主要债务的创新"。郑永刚若不下手把杉杉集团的杠杆在20182020先清算干净,今天的结局写在剧本第一页。

【中篇完】

比高珠宝商业计划书部分4-品牌战略、百年比高!

99+99=198,NO;   

99+99=9999,YES! 

爱情,非数学的简单加减;

婚姻,乃生命之排列组合。

比高珠宝十年铸剑,剑锋所指皆是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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