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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融资搭平台,小微企业赢未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专题宣传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23 14:35:34     0
动产融资搭平台,小微企业赢未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专题宣传

动产融资搭平台

小微企业赢未来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专题宣传

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开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宣传工作事宜的函》相关文件的贯彻实施,亿联银行开展动产融资统一公示系统专题宣传活动,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扩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社会认知度与应用覆盖面,提升统一登记系统应用实效和影响力,促进动产融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01

我国从何时开始实施动产

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

2020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02

纳入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有哪些?

根据《决定》规定,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

一是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二是应收账款质押

三是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四是融资租赁

五是保理

六是所有权保留

七是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

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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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进行登记和查询?

根据《决定》规定,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

04

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和查询的意义是什么?

01

一是动产担保登记和查询流程简化、效率明显提高。统一登记实现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查询的“一站式服务”。统一登记提供在线服务,当事人自主在线办理登记,无需登记机构审核,即时生效。只需输入担保人名称即可一键查询,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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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了统一清晰、可预测的优先权规则。按照公示的先后时间,金融机构能够清楚掌握担保权的优先顺位,增强了权利实现的确定性。

05

统一登记系统的特点?

01

一是统一登记系统基于互联网运行,具有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

02

二是当事人自主操作办理登记、查询,登记一经完成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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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以担保人名称为检索标准,统一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

04

四是登记机构对登记内容仅进行形式审查。

06

如何进入统一登记系统?

通过互联网直接访问统一登记系统,网址是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

也可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首页链接访问统一登记系统,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是https://www.pbccrc.org.cn

07

统在办理登记前需要做什么?

成为统一登记系统的用户,支持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注册成为统一登记系统的用户。

机构注册开通管理员,申请步骤如下:

第一步

登录统一登记系统在线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申请机构有关信息,提交系统;

第二步

按照征信中心在统一登记系统发布的机构用户注册流程进行用户身份验证;

如本机构已是统一登记系统用户,可通过所在机构的“管理员”申请开通“操作员”。操作员登录统一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查询操作。机构管理员信息可致电400-810-8866查询。

统一登记系统也支持个人在线办理登记(具体见统一登记系统首页用户服务中个人用户注册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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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身份验证?

可选择在线验证或现场验证两种身份验证方式。

在线验证

机构用户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进行身份验证,在统一登记系统首页的用户开通申请页面,选择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在线扫码验证身份。个人用户需准备本人名下已开通银联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在线身份验证。

现场验证

征信中心在各省会城市及部分地市县设立了“征信分中心现场服务点”,地址可在统一登记系统首页“用户服务”“征信分中心现场服务点”中进行查找,用户需携带相应材料前往服务点进行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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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登记与查询?

可选择在线验证或现场验证两种身份验证方式。

登记

登录统一登记系统,如实填写担保人身份信息、担保权人身份信息及担保财产信息等内容,提交后登记即生效,系统将生成具有唯一编号的登记证明文件。登记证明是如实记录当事人登记时间、登记内容的法律文件。

查询

输入担保人名称,统一登记系统页面展示查询结果,即担保人在系统中所有符合查询条件且正在公示的登记信息。担保人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以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为检索标准。查询人可在统一登记系统中下载具有唯一编号的查询证明文件。查询证明,是查询人在输入查询条件时点上,系统展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且正在公示的登记信息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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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描述担保财产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7号发布)的规定,对担保财产可进行概括性描述,登记主体进行概括性描述的,应当能够合理识别担保财产。

统一登记系统提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应收账款转让,所有权保留,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的“财产要素详情”描述模板,支持用户根据业务需要自主填写,以进一步规范担保财产描述,提升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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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息共享、统一查询试点?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提出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根据《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第十点“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第79项任务清单“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要“推动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担保登记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对试点城市相关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和撤销。相关担保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共享互通,实现各类登记信息的统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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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城市有哪些?目前各试点城市统一查询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截至2023年底,已全面开展统一查询试点,其中,著作权质权登记和船舶抵押权登记已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统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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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统一登记系统进行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担保信息查询?

查询人在统一登记系统中以担保人名称进行查询,系统将统一展示被查询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且正在公示的登记信息(含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担保登记信息)。其中,机动车抵押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页面将首先展示被查询人是否有登记,如有,则用户需要继续输入“车牌号”和“车辆识别代号”信息进行二次查询,获得具体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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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后,发现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如何解决?

登记系统提供的共享信息、统一查询是便利开展相关担保融资的友好性服务,登记信息由法定登记机构定期共享给登记系统,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担保登记的法定职责不发生转移。

如发现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咨询相关法定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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