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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 关于开展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23 14:31:16     0
协会通知 | 关于开展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维护石材行业产业链良性发展秩序,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品牌体系、质量体系三位一体建设,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讲好石材故事、推广石材应用,助力石材加工、贸易、工程、矿山类企业在国内招投标、政府采购、外贸出口、境外工程等场景中提升综合竞争力,以信用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石材协会联合第三方权威信用服务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了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该评价工作依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 23794-2023),依托石材行业专属信用评价体系进行。目前,行业已成功评定五家AAA级信用企业,获评企业在品牌展示、商务合作、金融授信、工程投标等方面优势显著。2026年国内建材市场竞争加剧、国际石材贸易格局持续调整,行业面临内需修复缓慢、外贸订单分化、工程项目门槛提高等多重经营压力。为进一步扩大信用赋能覆盖面,持续优化企业服务权益,赋能企业竞争力提升,现启动2026年度全周期信用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工作方案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程序进行申报,通过初评公示、终审等步骤,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并颁发由中国石材协会和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落款盖章的“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2.石材行业企业众多,为更好地为广大企业服务,企业可随时申报,机构即时评定;协会择机在行业活动中统一授牌宣贯。

3.获评企业纳入石材行业企业信用档案,在协会官方网站、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进行公告。

4.我会通过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对相关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和品牌推介,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的上下游合作牵线搭桥

三、申报程序

1.提交《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提交协会行业部。

2.报名审核。协会行业部进行报名审核,对符合资质的单位发放《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3.提交《申报书》。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按照“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和《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协会。

四、评价程序

由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并结合征信调查进行数据补充和印证,完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协会专家组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中国石材协会网站、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10 天的公示,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协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应用和推广

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等,下设为 AAA、AA、A、B 和 C五级。信用等级评价有效期为三年,第一年为初评,第二年和第三年为复评。

1.对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将颁发由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共同盖章的证书和牌匾,评价结果将在有关媒体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布,供社会查询。同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将向企业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2.市场拓展及品牌宣传。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牌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信用二维码等可在企业宣传、产品销售、项目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等方面使用,向供应商、客户展示企业信用能力。

3.金融服务。信用企业在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方面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条件和便利化措施。根据企业需要,协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联合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由银行出具的线上保函等服务。

4.招投标采购、政策兑现。企业可依据《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针对在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使用信用记录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行业推介。协会择优向各级政府住建部门、工信部门、政府采购平台、金融保险机构、建材行业组织推荐AAA、AA、A级优质信用企业,优先纳入行业优质企业名录、集采供应商库;针对石材进出口企业,向驻华使领馆、驻外经商参处、境外石材行业协会、海外采购机构定向推荐高信用等级会员,提升国产石材企业国际知名度、海外认可度,降低外贸合作信任门槛。

六、服务费用

信用评价工作以企业自愿参加、非盈利性为原则。信用评价工作涉及的服务费用仅限于第三方服务费、信用评价报告费、证牌工本费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初评:¥9,600.00元;

复评:¥3,000.00元。

服务费用汇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为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汇款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请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开户名称: 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开户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七、联系方式

1. 中国石材协会

贺姣阳010-88084851,18611849351

邮箱:mishuchu@chinaston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美丽园中路裕友大厦5层501-1室

2.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申报材料编制咨询、技术支持:

李铁富010-67800972, 15011582806

邮箱:litiefu@ec.com.cn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附件:

附件1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docx

附件2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docx

中国石材协会

2026622

附件下载:

附件1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docx

附件2石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docx

编辑:贺姣阳     审核: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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